天倫之樂
2019-03-06 基督教論壇報 / 人物見證

天倫之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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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燈籠 假使電視機播放的連續劇中有一段情節:一對母子圍著餐桌吃飯,兒子頻頻幫母親夾菜,母親笑得像朵花,搖著手說「夠了、夠了,你自己吃吧。」母子倆邊吃邊聊,媽媽說「心肝,你長得好吶!」兒子答「是媽...
◎燈籠

假使電視機播放的連續劇中有一段情節:一對母子圍著餐桌吃飯,兒子頻頻幫母親夾菜,母親笑得像朵花,搖著手說「夠了、夠了,你自己吃吧。」母子倆邊吃邊聊,媽媽說「心肝,你長得好吶!」兒子答「是媽生得好呀!」母子齊聲笑哈哈!觀眾看在眼裡,或許甜在心裡,好個天倫之樂啊!

然而,上述絕非虛構,而是我家實況報導,那對母子是我的婆婆和丈夫。我的婆婆生了好幾個孩子,套句她老人家自己的話:「各個不一樣」,她也各個都愛,視如珍寶。我看在眼裡,嘆在心裡,我怎麼沒這個福分呢?

遭受傷害 逃避人生
我只有一個妹妹,小時候淘氣可愛。她愈大愈顯聰穎過人,考高分對她而言如同探囊取物。她以第一志願進入高中和大學。在父母眼中,她是光耀門楣的瑰寶;在親戚當中,她得長輩疼愛,晚輩敬愛;在老師口中,她是品學兼優的模範生。

與她相較,我處處矮一截,有時像是襯托紅花的綠葉,有時又像可有可無的隱形人。我覺得自己真是倒楣透頂,為什麼有個如此優秀的妹妹?為什麼爸媽偏愛妹妹,視我如敝屣?為什麼我生長在「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」的家族?

大四那年,親戚之間走動得格外頻繁。長輩們聊天的話題不外乎誰家的孩子出國了,誰家的沒出息,結論永遠是我的妹妹好棒棒!我愈來愈想逃離這個家,甚至一了百了,再也不用面對這個殘酷的世界。

那時,我的老家在台北市郊,有一座橋連接市區與我的家鄉。我突發奇想,不如從橋上一躍而下,一切不就結束了嗎?
我多次徒步往返那座橋,邊走邊往下看,心中揣測如果往下跳,是否能如願。橋上風大,我擔心以當時纖細的身軀無法投入河心,反而有可能被風打到橋墩。萬一斷了胳臂掉了腿,或者傷得嘴歪眼斜,上了社會新聞,我的日子豈不更難過?顧慮多,膽子小,迫於無奈打消了這個念頭。

聖靈帶領 重擔皆脫落
隔年七月,我在一群愛主的基督徒帶領之下,受洗歸入耶穌基督。當時感動的無以復加,哭得跟個淚人兒似的。然而受洗之後,依然故我,神是神,我是我,我好像只拿了一張進天堂的門票,跟天堂的主沒有任何關係。

此後許多年,我與父母的關係時好時壞,雖然雙方小心翼翼地捧著彼此的關係,但稍一不慎,就劍拔弩張。我自知是因為靈裡深處的傷痛沒有解決,導致我對他們沒有愛與信任,可是我不知如何解決,只是得過且過!

十多年前爸爸被主接去,媽媽加速老化,逐漸失憶,多方面功能衰退,2017年住進了長期照顧中心。同年的一個夏夜,我拉著先生陪我出去散步,他隨口漫應,我就準備出門。

這時,主對我說:「要認罪。」祂雖沒明說什麼罪,我感覺得出,是我對父母所犯的罪。我回應:「可是我們要散步耶,怎麼認罪呢?」祂還是說:「要認罪。」我只好轉去問先生:「你可以出門了嗎?」他說「哎呀,我好累喔,妳自己去吧。」難道主改變了他的心意嗎?我再問一次,他索性關在房間裡不出來,看來是神要我認真面對!

我一步出家門,聖靈就帶領我認罪,而且果然是承認對父母犯的罪。以前,我好像一直用一個放大鏡看父母,就認定錯全在他們。這次,也是第一次,聖靈把這個放大鏡反過來,我才看見自己的罪!祂用放電影的方式,向我顯明樁樁件件該認的罪。沒有辯駁、不打折扣,我一一認罪,表明悔改。之後,聖靈又帶領我認其他的罪,整個過程大約一個小時。重擔脫落,哈利路亞,感謝讚美主!

靠主帶領 與家人和好
以前我為父母做事,往往只是做一個長女該做的,像是出於奴僕的心,而不是兒子的心,我似乎從路加福音十五章所描述的大兒子看見了自己的影子。認罪之後,我彷彿被換了顆心,覺得自己做得不夠,還想再多做一點。

2018年四月的某一天,我去看望媽媽,並陪她做活動。活動快結束時,主說:「對媽媽說我愛妳。」我聽了一愣,這輩子她沒對我說過我愛妳,我也沒對她說過這三個字,這麼肉麻的話,怎麼說得出口啊?

正遲疑著,頓時,一股力量從我的喉嚨往上推,由我的口中蹦出:「媽,耶穌愛妳,我也愛妳!」換她一愣,滿臉困惑,看起來似懂非懂,對我稍稍點了個頭。我流著淚衝出了長照中心,若這不是神,我怎麼可能做得出來呢?原來,向主認罪悔改還不夠,還要加上愛的言語及行動,才能讓媽媽感受到神的愛!

過去,我對原生家庭的缺憾不抱希望,甚至認為很可能抱憾終生;因為主耶穌親自介入,我得以親嚐七合一的喜樂:聖靈帶領、認罪悔改、鎖鏈斷開、靠主得勝、母女和好、天倫之樂、見證主恩!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一切都是出於神;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,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。」(哥林多後書五章17-18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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