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06-20 基督教論壇報 / 社論言論

邪惡與平庸的距離

檢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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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基督徒,都是信主多年後愈發認識自己罪孽深重。若不是上帝憐憫,聖靈把我們的本相顯露出來,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斤兩,我們還自我感覺良好呢!其實,讓我能看穿最脆弱的防備,那是聖靈保惠師的工作,願上帝時常光照我們,在聖靈的光照中別讓我們走遠!
◎王星然

公共電視於今年三月推出了一部社會寫實劇《我們與惡的距離》,該劇播出後口碑極佳。它的幕後功臣——編劇呂蒔媛是位基督徒,她曾經拿過金鐘獎最佳編劇,信仰讓她對人性有一種深邃的洞察能力,對自義有異常敏銳的批判,而對社會苦難有一種深情的悲憫。

雖然,我不喜歡這部劇最後營造的圓滿大結局,因為太過突兀;另外,向加害一方傾斜的憐憫,使得劇組「沒有特定立場」的對外宣稱,也顯得有些主觀。但我十分肯定編劇挖掘真實社會問題的用心。

這部劇首先讓我注意到的是劇名很有意思。我們總以為惡與我們的距離應該是很遙遠的!像我們這樣純樸善良的普通老百姓,惡與我們有什麼相干?當我們看到可怕的兇殺案、強姦案、恐怖爆炸案、隨機殺人事件……,我們告訴自己,那些兇手是變態,是精神病患,是極端邪惡的暴徒,與我們這些普通人是截然不同的物種!我們相信「邪惡」與正常的人性距離遙遠,我們只想快快把罪惡隔絕在我們的平靜生活之外!

罪與我何干?
開播的時候,學生團契正在查約翰福音八章3-11節行淫時被抓的女人的故事。那一幕的場景是這樣的,耶穌正在殿裡傳講信息,突然外頭鬧哄哄地進來一群人,他們押著一個模樣極為狼狽的女人:一個被捉姦在床的婦人,活逮的現行犯(行淫的男子卻不見了)!

這時,現場被文士和法利賽人一煽動,只見大家義憤填膺,同仇敵愾,我們彷彿可以聽見眾民竊竊私語:「一個有良好信仰和身家背景的猶太人,是不可能幹出這種事的!」「這女人傷風敗俗,破壞倫常,非我族類!」「為了維持聖潔律法,端正社會風氣,必須將她從猶太人中除滅!」

回來談這齣劇,我不是廢死的擁護者,但我認為有時候在某些草菅人命的「死刑」背後,與其說是為了社會正義,不如說是一種自義:罪與我何干?人們都希望它以最快的速度從我眼前消失,別擾亂我的歲月靜好!這正是這部劇想要指出的:每個人都很自義,這自義其實很荒謬。

沒有不邪惡的普通人
聖經很清楚告訴我們,沒有所謂的不邪惡的普通人。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」(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)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馬書三章23節)「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沒有明白的;沒有尋求神的,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羅馬書三章10-12節)沒有所謂的普通人,都是罪人。我們沒有犯那樣的罪,因為我們沒有那個環境,換個環境,你可能比他還壞!

我想大家都會同意,納粹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邪惡組織之一,二戰中納粹為實行所謂的「最終解決方案」,建造了大量惡名昭彰的集中營,來進行系統化的種族屠殺,偽裝成浴室的毒氣室,各種各樣慘無人道的人體試驗,各種邪惡和殘暴令人觸目驚心。當時全歐洲九百萬猶太人,被納粹殺了三分之二。

也許我們會認為,這些納粹軍官不是普通人,一定是非常邪惡的壞人,我們和他們不一樣,難道不是嗎?然而,上帝卻透過一位重要的猶太思想家,深刻地揭示了這一場邪惡本質的平庸和普通。

邪惡的平庸
1961年,廿世紀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,也是普林斯頓大學任命的第一位女性教授漢娜‧鄂蘭(Hannah Arendt,1906-1975)自動請纓,代表《紐約客》(New Yorker)雜誌,去採訪在耶路撒冷舉行的世紀審訊,受審的是納粹「最終解決方案」的幕後設計人——阿朵夫.艾希曼(Adolf Eichmann)。

在德國出生的漢娜.鄂蘭因猶太人的身分,曾被納粹逼到無路可走,輾轉來到美國。納粹是她一生刻骨銘心的痛!可是,當她嘔心瀝血的報導出來,卻引來輿論譁然!大家以為她必定毫不留情批判納粹之惡,卻沒想到她的結論是,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邪惡,並非由頭腦不清醒的狂熱分子或精神病患執行,而是一群像你和我一樣的平常人。他們拒絕良心的作用,接受了一套被合理化的思想系統,就以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當合理的。

為此,她用「邪惡的平庸」(the banality of evil)這個詞,加以闡釋。她說艾希曼這個人很聰明,但也非常愚蠢、平庸、沒有深度,正是這種「平庸性」,讓他淪為被邪惡利用的工具。這成為漢娜鄂蘭最著名的一個關於邪惡的論述。

猶太人對漢娜.鄂蘭的這篇報導非常不以為然:她怎麼能替艾希曼找台階下呢?平凡人又怎麼會和納粹有著相同的犯罪可能呢?漢娜.鄂蘭因此受到了來自猶太社群的嚴厲指責和極度不諒解,說她沒有愛心,對自己的猶太同胞沒有同理心。然而,歷史一再地證明,漢娜.鄂蘭是對的,惡與平庸的距離,近到我們無法想像。

基督信仰對罪性的描述和理解,遠比漢娜.鄂蘭更深刻。因為鄂蘭的論述背後有一個隱藏的假設:彷彿,只要我們願意脫離平庸,願意深度思考,讓良心發生作用,我們就有能力拒絕不合理的命令,避免作惡。但基督信仰認為,人敗壞到無法靠自己脫離罪的轄制。

罪是種向內蜷曲的本性
古代教父奧古斯丁和改教家馬丁路德提到罪的時候,引入了一個非常具象化的概念,指罪是一種「向內蜷曲」的本性。進一步說,人都是極度的自我中心,只會一直不斷想到自己:自己的利益、自己的榮耀、自己的處境…。連教會的服事,基督徒的慈善美德,有時也會被扭曲為著尋求自己的好處而做;我們打著追求公義的旗號,到頭來卻變成了自義;我們不斷誤用上帝所給的恩典和祝福,因為我們本性裡就是無藥可救地自我中心。

不是別人使我變成這樣,我本性就是這樣,我們都是只顧專愛自己的「普通人」。常言道: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。」把這樣的「普通人」放在不同的情境裡,罪就顯明出不同的邪惡形式:放在二戰的德國,它就變納粹;放在文革時代,就變成彼此鬥爭;放在ISIS,就有人成為自殺炸彈客…。而且,更可悲的是,我們還看不見自己的壞,看不見自己的惡。

18世紀的英國牧師約翰牛頓John Newton,是詩歌〈奇異恩典〉的作者,他曾經這樣說:「一個人能認識自己是罪人,不是因為被告知!」別人嘴說爛了都是沒用的!「我那麼好,不偷不搶,還做善事,怎麼會是罪人?」

所以,很多基督徒(包括我自己),都是信主多年後愈發認識自己罪孽深重。若不是上帝憐憫,聖靈把我們的本相顯露出來,讓我們知道自己的斤兩,我們還自我感覺良好呢!其實,讓我能看穿最脆弱的防備,那是聖靈保惠師的工作,願上帝時常光照我們,在聖靈的光照中別讓我們走遠!

宗教領袖設的兩難之局
回到約翰福音八章的這個故事。該不該拿石頭把這個婦人打死呢?如果我們仔細去推敲,耶穌從未否定摩西律法,作惡的必要死在過犯和罪惡當中。

是的,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,赦免罪孽和過犯,可是耶和華「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」(民數記十四章18節)。神是公義的,一點也不會在罪這件事上「和稀泥」!

今天有許多人,用這段經文來混淆是非,以為耶穌在教導我們沒有資格管別人是否犯罪,所以見到教會裡有人犯明顯的罪,大家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都不要講,也不要去勸,更不要去管,畢竟,誰有資格拿起第一塊石頭呢?

可是,我們需要留意:第一、耶穌在這裡,完全沒有否認這個女人犯了罪,耶穌清楚地說:不要再犯罪了。第二、祂也沒說這些宗教領袖不該指出她的罪,不應該管這個人是否犯罪。第三、耶穌從來沒有宣稱罪人不該承擔罪的刑罰。

耶穌的意思是:人可以拿石頭把這個女人打死,只是,沒有罪的人可以先打。原本,所有的劍都指向耶穌,大家都在等待祂給個說法。但是當耶穌回應了他們的挑釁,所有指向祂的劍都掉頭轉彎,指回他們自己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耶穌的話,直指人心,我覺得這很像金庸《倚天屠龍記》裡,金毛獅王謝遜練的「七傷拳」,若是功力不足,打出去的每一拳,力道如何,反彈回來也如何,嚴重內傷。於是他們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都出去了。

十架上的奇異恩典
婦人從鬼門關走了一遭,原本她死定了,耶穌卻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這就是福音!福音是知道自己「玩完了」、「沒救了」、「死路一條」!準備要「引頸就戮」時,忽然聽見「刀下留人」,特赦令來了,於是罪人經歷了一場柳暗花明,絕處逢生。

我們常常不覺得自己多麼需要福音,那是因為我們不覺得自己何等罪惡深重,我們總認為我們與罪的距離很遙遠!我們更不知道——審判和罪人的結局是何等的嚴肅沉重。

但是,這個女人經歷到了!她體悟到了什麼是恩典、什麼是福音。耶穌是這裡唯一有資格定她罪的人,因為耶穌從沒有犯罪,可是最有資格定她罪的人卻放棄了定罪的權利。

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。」為了說這一句話,耶穌要付上極重無比的代價。祂必須自己替這個女人贖罪。淫婦逃過了石刑,耶穌卻甘願走上十字架的路,為她而死。這句話,成為耶穌對每個祂贖回的靈魂,最深切的愛的呼喚!

我們與惡的距離,因為十字架而拉遠了,透過耶穌,上帝不再看我們的罪。

「奇異恩典,何等甘甜,我罪已得赦免(原歌詞:像我這樣的惡棍竟蒙拯救);前我失喪,今被尋回,瞎眼今得看見。」約翰牛頓〈奇異恩典〉的熟悉旋律再度在我的耳畔響起。

(本文節錄自《舉目》官網言與思専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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