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社論】安樂死議題不該只是談如何死 更要談如何活
檢舉
安樂死是讓病人合法自殺
安樂死其實就是讓病人合法自殺。問題是,想結束生命的病人都只是因著病痛的問題嗎?據研究,其實更多是因為失去求生的意志,而這些人有不少是因著經濟因素,或是失去家人的支持,而非全然疾病帶來的病痛。也因此當安樂死合法化之後,會不會有更多經濟弱勢的病人選擇安樂死?甚至是因著家人的壓力,自願或被迫選擇安樂死呢?因為多數人生病後,會覺得自己拖累家人,不管是在經濟或是人力上的耗損,因而給自己更大的心理壓力,最後選擇安樂死。
面對生命的末期與臨終,國人的醫療觀念已經慢慢地改變了。大家不再像過去一樣積極搶救,甚至對於「無效醫療」也更加地認清。所以從2000年開始實施的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,至今已經越來越多癌末病人接受安寧療護。
而今年政府也開始實施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,讓病人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書,甚至決定自己在疾病的末期,可以拒絕「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」;基本上就是「自然死」,讓生命慢慢的流逝。
其實台灣在通過這兩個法令之後,幾乎可以解決久病的問題。畢竟若撤除「維持生命治療、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」,因病人的生命時程短,再加上減痛(嗎啡)藥劑減緩了病人的病痛,可以讓病人在較少痛苦中離世。
死有尊嚴 活也要有尊嚴
現在很多醫療議題都強調個人的自主權,例如安樂死跟墮胎;但生命不僅僅是牽涉到個人,也包含他人,以及對生命的觀念。就像墮胎,如果我們只是強調孕婦的主權,那胎兒的生命權在哪裡呢?至於安樂死,如果我們只是因為疾病痛苦就贊成安樂死,那受憂鬱症纏身的病人也能適用嗎?還有嬰兒出生後是重症患者時,那父母親會不會覺得這嬰兒未來一生辛苦,倒不如早日離世?
對於「尊嚴」與「善終」,沒有人不想要;但是「安樂死」確實可以讓人得到所謂的尊嚴與善終嗎?其實人除了要「死的有尊嚴」,不也希望在疾病末期時「活的有尊嚴」嗎?政府與社會應該要協助經濟弱勢的病患,以及他們的家庭。但當安樂死在沒有眾多的討論以及配套措施之下就貿然通過,未來安樂死會不會成為解決病痛的途徑?成為解決長照問題的快速藥方呢?而這是人們想要的尊嚴嗎?
至於基督徒如何看待安樂死?基督徒多半認為生命是由上帝所賜予,收取的也是上帝;就如傳道書所言:「生有時,死有時」。因此基督徒大致上普遍認為自己生命的起點與終點,都是在上帝手中。所以對於安樂死這種「加工式的自殺」較無法認同。另外,就是人生的痛苦其實不只是病痛,還有其他的痛苦;若是病痛就透過加工自殺來解決,那其他的痛苦該怎麼處理?
遇到苦痛回到上帝面前
基督徒相信上帝的攝理與恩典,也因此在聖經中,當上帝的子民遇到苦痛時,最重要的是回到上帝面前,尋求上帝。像劉俠女士12歲罹患重病使她痛苦不已;但16歲信主後,她從信仰中體驗到生命的價值和尊貴,漸漸改變對生命的看法,轉而充滿希望,爾後亦成立伊甸基金會,幫助許多身心障礙者。
到底什麼是生命?到底生命遇到病痛時我們該如何面對?安樂死的合法不只是解決病痛難耐,更影響人們面對痛苦時的態度,這將深刻影響人類生存的觀念。也因此安樂死的議題不只是談如何死,更要談如何活,如此才能完整,而加入「信仰生命」的角度,才能使此議題更加整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