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重生了沒有?─孟慕真的宣教故事
檢舉
◎陳中陵(新北市五華國小教師)
1920年代,正值非基督教思潮風起雲湧的年代,中國教會回應局勢的作法之一,就是建立自治自養的教會,同時在教會舉辦奮興佈道大會。當時,奮興家著重的傳遞異象不在於神學...
1920年代,正值非基督教思潮風起雲湧的年代,中國教會回應局勢的作法之一,就是建立自治自養的教會,同時在教會舉辦奮興佈道大會。當時,奮興家著重的傳遞異象不在於神學思想,而是生活應用,尤其強調行為的改變,特別是關於認罪悔改、重生得救以及聖靈充滿。
影響華人奮興佈道家的女宣教士
本地奮興佈道家的出現,很大原因是受到來華宣教士的影響,挪威信義會宣教士孟慕真(Marie Monsen, 1878-1962)就是其一。1902年孟慕真來華,在上海待了兩年學習語言與認識中國文化,之後被派往河南南陽,這裡是差會的宣教據點,開啟她拓荒佈道的歲月。
1907年韓國大復興,孟慕真被感動激勵,深願自己與本地信徒也經歷屬靈生命的更新,她翻閱有關聖靈充滿的相關文章,得到一個結論:「宣教士要經過廿五至卅年的開荒期,才會認識教會中的領袖和信徒,然而信徒只是相信這個宗教,並沒有真正經歷生命的更新。」
孟慕真在禱告中向上帝祈求,祈求生命更新能在信徒中間發生。1927年春天,過了廿年,上帝出手了。那一年春天,孟慕真和另一名宣教士在河南的佈道所舉辦聖經學習班,有16位婦女參加。第四天,在討論溺嬰的話題時,「噢!我曾經弄死了三個。」「我五個……」「我十三個,她們都是女孩!」當中有14個人不禁痛哭流涕。
孟慕真表示:「這是我廿多年來在這個宣教區,第一次有當地婦女接受宣教士對於溺嬰的譴責,並且認罪。」
復興的時刻終於來了,聖靈的浪潮隨之開啟。內地會宣教士及教會史家賴恩融說:「聖靈首先澆灌在祂的使女孟慕真身上,……她並不大肆宣揚,但卻強調重生必須有清楚的經歷,這為後人樹立了榜樣。」許多外籍宣教士和本地佈道家,開始強調重生經歷的重要性。
強調認罪與重生的緊密關聯
宋尚節可以說是這波奮興浪潮中最為著名的本地佈道家,他強調認罪悔改的必要性,是要一條一條的認罪,而不是稀哩呼嚕的籠統帶過;不管罪的大小,都必須在上帝面前,一五一十的宣認,不能遺漏,不能輕忽。按著宋尚節的意思,只要徹底清楚的認罪悔改,聖靈充滿的經歷隨之而來,這是他對於重生得救的教導。
王明道則在《重生真義》講到:「一個人的罪無論怎樣大,他的境況無論怎樣可憐,只要他真知道自己有罪,真有誠懇悔改求救的心,篤信神的話來投靠耶穌基督,他立時便得赦罪,便被稱義,便得重生,便有永生,便成為神的兒子。」
當然,不是每位奮興家對於重生的認知與教導盡都相同,但卻得指出,這時期大多數的奮興佈道重點,確實強調認罪與重生的緊密關聯,孟慕真同樣如此。
開啟著名的山東大復興
1929年秋天,孟慕真在美南浸信會的宣教士朋友幫助下,於芝罘(山東煙台)舉辦了以「重生經歷」為主題的復興大會,這便開展後來著名的「山東大復興」。
撰寫《山東大復興》的柯理培牧師(Charles L. Culpepper)回憶當年他與孟慕真的初遇,孟教士第一個問題便是:「柯理培弟兄,你被聖靈充滿了沒有?」孟教士看他不清楚,便詳述她多年前的親身經歷。
當天晚上,柯理培讀經:「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」(雅各書五章16節)「認罪」這個字眼如同黑暗裡的火炬,瞬間閃耀,他感到聖靈的火焰開始焚燒,並且寫下:「我開始感到主將要為我們行大事。」
除了外籍宣教士從孟慕真那裡重新領受上帝的話語,還有本地牧者。作為第一批受挪威信義會按立的劉道生牧師,1929年,他在河南鎮平參加孟慕真傳講信心的聚會,之後生命得到聖靈充滿,見證說:「神這麼多的恩典,我還是覺得不配,我在祂面前不過是灰塵,我常常認罪求恩,我承認了我的驕傲,我也還了我對別人物質上的損失,我在我妻子和孩子面前也承認我的軟弱和我的可憐。」
對罪惡的敏感與覺知,並且悔改以經歷聖靈充滿的生命更新,是參加奮興聚會的信徒,一個共有的回憶與突破。
避免煽情 最安靜的奮興聚會
但另一方面不可忽視的,則是奮興聚會要避免過於煽情。一位孟慕真的同工高教士寫道:「我所聽過的講道,以孟教士最為安靜。會中詩歌並不突出,沒有公開的勸誘人決志,只有一個輕輕的發問:『你重生了沒有?』若不是因有奇妙的禱告氣氛及偶爾的見證,外來的訪客不會相信我們正在開奮興會。」
過於激情且強調個人行為的重生經歷,確實造成教會信徒對於得救確據的莫衷一是,甚至造成另一股運動的產生,也就是靈恩運動的興起。1930年在山東南部出現的「靈恩會」便是突出例子,「靈恩運動」用語的廣泛使用,很有可能源自於此。
孟慕真所在的河南地區,直至今日,其教導「重生得救,受聖靈充滿」的影響仍然可見。中國大陸著名的「重生派」教會(又稱為全範圍教會或哭派),以徐永澤等人為代表,該宗派於1980年代初期開始崛起,仍然仿照孟慕真所教導的內容,從創世記開始講人的墮落,要認罪悔改,要經歷重生。據該會年長信徒表示:「人聽說需要重生,聚會就哭聲四起,聖靈大大做工,甚至有人認罪時,頭都向牆壁碰撞。」
筆者曾訪談一位參與該會培訓的海外同工,他說:「我第一次參加他們的聚會,凌晨四、五點就聚會跪禱,一排一排擠著,大聲哭泣,而且一定哭到眼淚鼻涕直流,甚至鼻涕擤出來一把往後甩,就甩在我的衣袖上…」他們相信,沒有痛哭是得不到重生,這種強調人的作為以促成上帝作為的兌現,被視為悔改認罪的途徑。
1932年,孟慕真教士54歲,為了照顧八十多歲的母親回到挪威。她所處的時代,是中國教會奮興運動的時代,也是強調重生要義的時代。「耶穌回答說: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』」(約翰福音三章3節)孟慕真喚醒信徒,沒有重生就不能得見神,而認罪悔改是重生的開始,也是絕對必要的過程。但我們也當思想,什麼才是耶穌所說的重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