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9-06 好牧人

愛仇敵會沒有是非嗎?

檢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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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若能不憑己意報復,願意把對方交託給上帝,這不是懦弱或無奈,更不是背負沉重的宗教義務,而是積極信靠上帝的具體行動。

◎張慧康(高雄會幕堂牧師)

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(馬太福音五章44節)

很多基督徒對主耶穌教導「愛你的仇敵」並不陌生,也對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痛苦之時,仍為那些逼迫他的人禱告,感到萬分敬佩與動容。

但當我們委屈受傷時,要實踐耶穌愛仇敵的教導卻相當不容易,因為我們心裡會想:明明是對方傷害我,我還要為他禱告祈求,這樣會不會太不公平了?其實,我們只要真正理解耶穌的用意便能釋懷,重點不單是為那些傷害我們的人,更是為了我們自己。

饒恕是為了自己的益處
耶穌為那些逼迫祂上十字架的人,禱告求天父赦免,但這些逼迫、殺害耶穌的人,最後並非因此就無罪。所以後來彼得講道時,仍嚴厲的對這些人說:「…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,把他釘在十字架上,殺了。」(使徒行傳二章23節)結果眾人聽見這話,並未以耶穌早在十字架上,為他們求赦免為由抗辯或卸責,而是「覺得扎心,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:弟兄們,我們當怎樣行?彼得說: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。」(使徒行傳二章37-38節)

因此,犯錯者自己仍要認罪悔改,不因誰的代禱而免責,這是非常清楚的事情。

既然為那些逼迫我們的禱告,並不是說這些人就沒有罪,那這樣禱告的實質意義又是什麼呢?其實耶穌是愛我們,為了我們好,要我們得釋放與自由,不再被仇恨綑綁。因為受傷害受痛苦的人最容易陷在苦毒中,甚至想尋仇報復的試探裡,但活在仇恨裡的生命是陰暗扭曲,也絕對是讓聖靈擔憂的。

此時,我們若能把心裡一切的痛苦憂慮交給神,經歷祂出人意外的平安(腓立比書四章6-7節),並且呼求聖靈澆灌上帝的愛來醫治內心傷痛(羅馬書五章5節),真心誠意地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,我們便能釋懷,走出苦毒怨恨;以善勝惡,而不會以惡報惡(羅馬書十二章21節)。

神最終有公義的審判
摩西在曠野中帶領以色列時,可拉一黨聚眾叛逆要攻擊摩西,縱使摩西為他們代求,希望上帝不要發怒,上帝仍將地裂開吞滅他們:「把他們和他們的家眷,並一切屬可拉的人丁、財物,都吞下去。」(民數記十六章32節)

另外,在大衛逃難時,拿八狠狠羞辱大衛,大衛原本氣得要殺他全家洩憤,但大衛聽亞比該勸告,決定收刀入鞘不自己報復,最後上帝仍擊打拿八使他暴斃身亡(撒母耳記上廿五章38節)。

掃羅王逼迫大衛多年,逼得他四處逃亡痛苦不已,大衛雖未報復他,但等上帝的時間到了,最後讓掃羅王自裁而亡(撒母耳記上卅一章4節)。因此我們大可放心,聖經不要我們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。主應許:「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」(羅馬十二章19節)這些話都是真實的。

基督徒若能不憑己意報復,願意把對方交託給上帝,這不是懦弱或無奈,更不是背負沉重的宗教義務,而是積極信靠上帝的具體行動。因為我們相信上帝是永活的真神,祂才是最有資格的審判官,一切自有上帝全知全能的掌管與帶領。

最後,值得一提的是,當耶穌說「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」,這話原是指著被逼迫或被傷害的人說的,但我們若是傷害他人,卻要學習勇於道歉、並賠償損失、力求補過,而非要求對方要饒恕!

我們在教會生活裡,若眼見某人傷害了誰,讓誰因此難過痛苦流淚,也不要只是勸那些被傷害的人要饒恕,更應該勸勸傷害別人的,要好好跟對方道歉,並彌補對方的損失。

正如民數記五章6-7節: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無論男女,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,以致干犯耶和華,那人就有了罪。他要承認所犯的罪,將所虧負人的,如數賠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也歸與所虧負的人。」

若自己犯錯,不思道歉補過,看到他人為自己的緣故受傷難過,還振振有詞地要求對方應該饒恕不再計較,那就與耶穌這裡的教導背道而馳、相去甚遠了,因為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」(羅馬書十三章8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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