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28 好牧人

當自己人爆發利益糾紛時—默想亞伯拉罕的風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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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亞伯蘭就對羅得說:「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。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?請你離開我:你向左,我就向右;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」(創13:8-9)。

13章記載亞伯蘭(上帝後來給他更名為亞伯拉罕)跟他姪兒羅得的現實利益糾紛,雖然距離現在也是4000年多前的事,但仍可以給我們許多反省。特別在我們教會、親人、家族之間,如果有財產糾紛,或是其他現實利益糾紛產生緊張關係,那該怎麼辦?怎麼做才是對的呢?

當然,現在的主流思潮都是要我們懂得捍衛自己的權益,要為自己的權益奮鬥到底,兩造之間各說各話僵持不下,甚至對簿公堂不惜告上法院也時有所聞。但這是聖經的原則嗎?是神喜悅的嗎?

我想,亞伯拉罕這裡所展現的風範,會給我們看見很美的榜樣。

面對衝突不逃避,坦然面對

第一、亞伯拉罕有一可取之處,就是他面對可能有的衝突,他沒有逃避或視而不見,第一時間他選擇坦然面對。即使當時只是「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(6節)」,他仍主動先找羅得談這件事,而且清楚宣示「親人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」的重要原則。

面對利益不堅持,主動退讓

第二、亞伯拉罕有一更可取的地方,是面對現實利益問題他主動退讓。對於極為珍貴的土地資源,他把優先選擇的權利交給羅得。第9節他說:「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?請你離開我。你向左,我就向右;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」他不以長輩的態勢強要羅得退讓,反而展現了長輩厚愛晚輩的謙讓風範,這是基督謙卑退讓的美德(腓2:6),為了成就彼此的和睦。

試想,如果我們嘴巴說要成就和睦不可相爭,實際上卻總是要別人退讓,自己仍要抓著既得利益不放,或說要展現誠意溝通再溝通,結果無論怎麼溝通都是要別人聽他的,自己卻不肯做任何讓步,那又怎能圓滿達成的協議?怎能叫人心服口服?又怎能成就真正的和睦呢?

第三、我們看見亞伯拉罕雖然讓羅得先選,自己被迫搬家。14節神卻向亞伯拉罕顯現,重新堅固他要亞伯拉罕得地為業的應許:「從你所在的地方,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;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,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,直到永遠。」過了600年之後,以色列在約書亞領軍之下真的進入迦南地,得地為業,後來還建立了強大興盛的以色列王國。

神不會虧待一個真心信靠祂的人

於是我們看見:神不會虧待一個真心信靠祂的人!如果我們為了和睦,為了神得榮耀的緣故放棄了眼前的利益,神必會恩待我們!我們信的神,本是上天下地掌管萬有的神,祂會補足一切我們現在所失去的,祂要以厚恩待我們,我們不必擔心吃虧。

第四、羅得的選擇反而讓我們心生警惕。他覺得約旦河全平原非常的滋潤肥沃,也不跟他叔叔亞伯拉罕客氣什麼就全都要了!但後來神卻毀滅了約旦河全平原,包括所多瑪蛾摩拉(創19:25)—因為那個地方的罪惡很大!

很明顯,羅得所選擇的產業,耶和華沒有為他持守,甚至後來因為遷到所多瑪蛾摩拉的關係,那裏道德敗壞到連十個義人都沒有,他兩個女兒沾染當地淫亂的風俗竟主動跟他亂倫,成為一個羞恥的家族(創19:30-38);他的太太眷戀所多瑪蛾摩拉回頭一看,竟變成一根鹽柱(創19:26)。羅得選擇了所多瑪蛾摩拉,到最後不但產業歸零還妻離子散。他後面的遭遇,是讓人非常感嘆的!

我們捍衛的權益神會持守嗎?

所以,如果我們想捍衛權益為自己爭取的時候,得要特別要小心:我們所選擇的,神為我們持守的嗎?如果神沒有我們持守,那恐怕不是上上選,反而是下下選了!

其實羅得在聖經的評價倒不是那麼糟糕。彼得曾說羅得是個義人,他聽見不法的事,看見惡人的淫行,他的義心會天天傷痛(彼後2:7-8)。

現在世代邪惡,不法之事甚多,我們是習以為常,還是天天傷痛?

但問題是,他整個家族就是住在那麼淫亂糟糕的地方(創19:1-5),耳濡目染,也很難不受影響。所以古人有「孟母三遷」,要為下一代選擇一個好環境追求健康成長,也是有道理。我想我們也要多跟敬虔愛主的弟兄姊妹一起追求公義良善(提後2:22),教會應該要多多營造一個愛主追求主,火熱殷勤服事主的屬靈氛圍,相信這是上帝所喜悅的。

因此,當我們爆發利益糾紛時,尤其是面臨自己人相爭的尷尬局面,願上帝恩待幫助我們走亞伯拉罕的路,不要學羅得。面對親人、家族之間或教會弟兄姐妹之間的現實利益問題,不要忘記亞伯拉罕這裡說的「你我不可相爭…因為我們是骨肉」,願意主動退讓成就和睦的人才是上帝眼中的贏家,因為他憑信心所擺上的,神必賜福記念,他現在所失去的,將來神會以極美善的厚恩滿滿待他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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