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7-08 好牧人

當我們期待神彰顯祂的同在時—默想創世記第15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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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)

讀創世記第15章,一開始就看見上帝再次有話臨到亞伯拉罕,在異象中向他顯現,告訴他不要懼怕,要做他的盾牌保護他,而且上帝還要大大的賞賜他。這事發生在上一章之後,他贏得戰役成功救回羅得一家,卻沒有拿所多瑪王送給他的戰利品:「凡是你東西,就是一根線,一根鞋帶,我都不拿」(創14:23),顯得特別有意義。

為了跟從神的緣故放棄這世上的利益,神絕不會虧待他

這給我們看見,一個為了跟從神的緣故放棄這世上應得利益的人,信實的神絕不虧待他,必以恩慈與厚恩待他。過去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呼召就離開哈蘭,也等於離開了他的舒適圈,放棄他原來在父家繼承財產的權利。後來為了和睦又主動選擇退讓,放棄約但河肥沃的全平原,讓羅得先選走了。但每次亞伯拉罕放棄眼前利益的時候,我們就會看見神向他顯現,彰顯祂自己的同在與應許(創13:14,15:1)。這對我們來講,也是非常有意義的。

基督徒都期待有神的同在與眷顧,愛主的基督徒總渴望能常常得著神的話,能看見神向他顯現。但我們能不能夠像亞伯拉罕一樣,當這個世界的利益向我們招手時,勇敢作個選擇放棄選擇退讓的人呢?

正如主耶穌講過的:「一個人不能有兩個主,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,我們不能又事奉上帝,又事奉瑪門(錢財,馬太6:24)」。老約翰也叮嚀我們: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,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(約壹2:15)。」所以在「世界」跟「上帝」之間,求主幫助我們總是尊主為大,總是把上帝放在最優先最重要的地位。

挪亞面對方舟與外面的花花世界,他要選擇放棄外面的世界,才能甘願走進方舟。亞伯拉罕要選擇離開本地本族父家,他才能真正去實現上帝在他生命當中的應許。新約的門徒要願意先捨網,才能夠跟隨主,做個「得人如得魚」的使徒。

大家都是這樣子的,我們也不能例外。或許我們心裡總想面面俱到,希望這世界應得的利益能夠有,上帝那裡滿滿的祝福也都能夠抓著,魚與熊掌二者兼得。但整本聖經讓我們看見,凡是立定心志要忠心跟隨神的人,都要做個選擇,要有取捨。

帶著真誠的心向神發問,神會解開我們的疑惑

當上帝向亞伯拉罕顯現說,我必大大的賞賜你,亞伯拉罕卻馬上提出疑問:「我一向都沒有孩子,你還能賜給我什麼呢?(2節)」本來亞伯拉罕以為膝下猶虛的他,只能讓他家裡這個僕人大馬色人以利以謝承受家業。但是上帝回答,他不會成為你的後裔,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裔。

上帝又跟他說,我要賜你這地為業,亞伯拉罕又發出疑問:「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」?上帝又再次的回應,透過獻祭彰顯祂的同在(17節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哪些肉塊中經過,就是表徵上帝威嚴的同在),並把亞伯拉罕死後的事情講得更清楚,告訴他再過400年,到了第四代的時候,他的後裔就會得地為業。但是這個中間他的後裔要服事別人,這就是後來《出埃及記》發生的事情。

這些都告訴我們,在信仰主跟隨主的道路上,如果我們真有什麼疑問,是可以坦誠向上帝提出來,不要行禮如儀,只是跟祂維持一個膚淺而表面的關係;也不要遮遮掩掩,明明有疑問卻不敢說有。神應許:尋找,必尋見,叩門的,要開門,凡祈求的,必給他得著,這個應許是真的(太7:7-8)。

因此,只要帶著真誠的心向神發出疑問,祂都會給我們解答。

亞伯拉罕是我們因信稱義的好榜樣

第六節說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」。這句話非常重要。這是整本聖經最早出現因信稱義的教導。使徒保羅後來在羅馬書第四章,就以亞伯拉罕的例子來進一步闡述因信稱義的真理。

其實我們也都是這樣因信稱義的。因著我們相信基督,信靠神的話,以神的話作我們穩固可靠的根基,神就悅納我們,就喜悅我們。或問:為什麼都是因信稱義?我們不能夠因行為稱義嗎?難道我們都沒有做什麼好事情能得上帝的悅納嗎?

其實並不是說我們這輩子都沒有做過一件好事,而是說,就算我們做了再多的好事,只要有一件事是違背了上帝的律法,那也是犯了眾條,無法憑行為稱義,正如雅各書2:10說的。

因為只要是有一件事情得罪了神,造成的結果,就是破壞我們跟神的關係,失去神的同在與祂隔絕,就像亞當夏娃只是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,就要被趕出伊甸園。因為他們選擇聽魔鬼的話而背叛了上帝,那個愛的關係就破壞掉了。所以罪帶來的破壞與後果是很嚴重的。

沒有人這輩子從沒做過一件壞事,凡他所思所言所行,盡都聖潔良善討神的喜悅,因著他的行為盡都完全而稱義—沒有辦法的!所以在無法因行為稱義的情況下,全人類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,但因著上帝的恩待憐憫,祂既愛我們就拯救我們到底,所以又另外用「因信稱義」的方法來拯救我們,「使上帝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可以加給一切相信的人(羅3:22)。」

還有我們傳福音,應該是要多多宣揚神的美善,多帶人認識基督的恩典,而不要傳律法,只是告訴他們一大堆的規條,使人望而卻步。

亞伯拉罕自小在迦勒底的吾珥長大(創15:7),那是一個多神教拜拜的中心,他並不是出生在一個以耶和華為獨一真神信仰的家庭(書24:2)。但是神帶領亞伯拉罕認識祂,只是一再向他彰顯祂同在,賜給他恩典的應許,邀請他來跟隨神。神沒有要亞伯拉罕先砍斷那些偶像再說,但是亞伯拉罕漸漸認識上帝的美善,自然而然常常向祂獻祭,而不再拜那些偶像。

這帶給我們的反省是:

我們傳福音,福音是好消息,我們有沒有真的把上帝的美德宣揚出去?我們有沒有把歸信上帝的美好見證出來讓人羨慕而吸引?或只是告訴他,你現在信耶穌以後就不可以拜拜!不可以拿香!不可以抽煙...不可以這樣做也不可以那樣做,告訴他一大堆的規條要他遵守,讓他受壓害怕?!求主幫助我們真是做福音的使者,要更多帶領人認識上帝的美善。

當他們真的認識上帝是如此的美好,他們自然而然就會想要去跟隨主,不會再去信其他的神明了吧~

最後,上帝說要到亞伯拉罕第四代的時候,得地為業的應許才會實現,「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(16節)」。「亞摩利人」是一個統稱,泛指當時近東一帶的外邦人,詳細來說就是指19到2 1節:「基尼人、基尼洗人、甲摩尼人、赫人、比利洗人、利乏音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革迦撒人、耶布斯人」這些外邦人。他們非常邪惡,不只是因為多神教的信仰,而且還有殺嬰獻祭,廟妓淫亂,行邪術交鬼這些事情惹上帝的憤怒。

上帝藉著以色列把迦南人殺盡,就是要刑罰他們的惡,審判他們的罪

爾後到了約書亞帶著以色列人進攻迦南地得地為業的時候,上帝藉著以色列把迦南人都殺盡,其實就是要刑罰他們的惡,審判他們的罪,這是上帝做事的法則。我們做惡的時候,上帝可以管教我們,使我們認罪悔改歸向祂。但上帝也可以任憑我們繼續為惡,時候到了上帝就要刑罰我們,報應我們的惡,追討我們的罪。

所以啊!如果我們做錯事被上帝管教,反而證明上帝是愛我們喔!正如希伯來書12章第六節說的:「主所愛的祂必管教,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」。反之,如果我們一心為惡還得心應手,上帝都任憑不管,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好事啊!因為等在後面的審判更可怕。

很多人讀《約書亞記》總問,為什麼上帝要讓以色列人把這些外邦人盡都殺死?包括他們的婦女孩子牛羊僕役都要全部滅絕,總覺得上帝太殘忍。這些殺戮其實就是上帝的審判,就是上帝對他們過去惡貫滿盈的追討。當我們議論上帝太殘忍的時候,是否清楚明白這些迦南人過去是怎樣大大地得罪神,如何一再積蓄上帝的憤怒呢?

因此我們看見,以色列人得地為業固然實現上帝的應許,看見上帝的恩慈與信實。但是刑罰迦南人盡都滅絕也看見審判的可怕,彰顯上帝的公義和全能。

總之,默想創世記第15章讓我們看見,當我們羨慕神常向亞伯拉罕彰顯祂同在,要做他的盾牌並大大賞賜他時,我們也應當向他看齊,效法他以信心跟隨神的美好榜樣。以信心跟隨神並非不能發問,但神回應我們疑惑時,我們理當以忠誠的委身毫無保留地跟隨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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