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8-02 好牧人

以撒娶親記—默想創世記第2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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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天將晚,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,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。他說: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,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,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。(創24:11-12)

創世記24章,是相當溫馨可愛又極富戲劇性的敘事:亞伯拉罕年紀老邁140歲了,以撒也長大成人40歲了,所以亞伯拉罕要老管家回他的故鄉,為他的愛子以撒娶妻。

亞伯拉罕對上帝毫無懷疑的信靠,老管家謀事的忠誠認真,利百加的愛心與殷勤,再加上利百加的娘家也樂見其成,都共同促成了這段美好姻緣。

當然,這背後都是上帝施恩的手在引導一切,使得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得以成就,讓以撒娶到一個好妻子。

我們其實都和亞伯拉罕一樣蒙福

當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如此蒙福,不要只是為他羨慕,也要從新約的眼光看見:這些都與我們切身相關。因為我們在信仰來說也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神應許萬國都因亞伯拉罕得福,所以神怎樣賜福亞伯拉罕,也一樣會賜福我們。神過去怎樣與亞伯拉罕同在,今天聖靈也住在我們裡面與我們同在,一路安慰保守引導眷顧著我們!

正如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的:「所以,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(加3:9)」

我們可以從本章歸納幾個重點來思想:

第一、神也可以很快應允我們所求所想的,但必須合理且照祂的應許:

亞伯拉罕只是要老管家回故鄉找媳婦,並沒有跟他說清楚人海茫茫要怎麼找,那麼多女子要用什麼原則篩選?

上帝也沒有向他曉諭甚麼話,那老管家要怎麼執行這個娶親任務呢?

老管家誠心誠意地跟上帝禱告:「...我向哪一個女子說:『請你拿下水瓶來,給我水喝』,他若說:『請喝!我也給你的駱駝喝』,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。這樣,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。(14節)」結果,他的禱告「話還沒說完」,故事的主角,他要找的媳婦利百加肩頭上就扛著水瓶出場了,而且完全吻合他剛剛開的條件。不但給老管家喝水,喝完後還主動說「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,叫駱駝也喝足。(19節)」

從這事可以知道,不見得每件事上帝都要我們禱告很久要我們有耐心,有時上帝也可以很快地成就我們所禱告的。但重點是老管家跟上帝講的是很合理的條件,他知道他主人亞伯拉罕家大業大,需要一個有愛心與同情心,做事殷勤主動的女主人。因為有愛心與同情心,才能善待僕婢體恤他人,做事殷勤主動才能把家治理好。所以他希望從打水這件事來找。不只是要答應給老管家水喝,也要把他帶來的十匹駱駝都主動餵飽水。

一個女子有愛心與憐憫心,看到老人家口渴固然會給他喝水,但要給十匹駱駝喝飽水的話不只是要有愛心,還要有充沛的體力才能幹活。據悉,一匹駱駝喝飽水要95公升,十匹駱駝喝飽就要950公升的水量,水是很重的,要打這麼多水,確實需要體力與殷勤的好品格。若是一個懶惰成性,遇事推諉或是體弱多病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子都是無法勝任的。

上帝本就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昌盛繁多,所以老管家為亞伯拉罕娶媳婦的任務事關他後裔能否延續,必定蒙神賜福眷顧,這才能繁衍後裔代代昌盛。

我們的禱告一定跟著上帝的話,當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跟上帝開條件,但也要檢查一下,自己所求的是妄求還是合理。耶穌教導我們要這樣禱告:「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(太6:11)」飲食是人生理需求的必須,今日賜給我們就是合理。

換言之,若有人禱告想中樂透一夜致富,那就是妄求。

第二、出於上帝的帶領,祂必定把相同的感動放在相關當事人心裡,共同促成此事。

當老管家看見利百加殷勤主動為所有的駱駝打水。他已知上帝為他成就美事,所以他低頭下拜稱頌上帝。他也是這樣告訴利百加他們:「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,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,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」。

但即使如此,他還是很尊重女方親友的意見:「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,就告訴我;若不然,也告訴我,使我可以或向左,或向右。(49節)」這尊重他人的態度值得我們學習。

有時基督徒動不動以宣讀聖旨的口吻說:「聖靈這樣感動我...」或「上帝如此對我說...」其實個人的感動,最好先說出來,看看其他相關當事人的反應如何再說,畢竟誰都不是上帝專屬的代言人,聖靈也是運行在眾人心裡,而非只停留在特定人的身上。我們的感動再強再清楚,只佔50%,另外一半,還要看其他相關當事人的感動如何。

教會很多事情需要開會決定,意義也在於此。並非是以民主原則用多數決,舉舉手看看哪邊票比較多就定案沒事了;而是透過彼此坦誠的交通,一同禱告尋求或引證上帝在教會的帶領為何。

結婚是兩家的事,不是誰單方面說了算。老管家說完他的感動之後,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:「這事乃出於耶和華,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。看哪,利百加在你面前,可以將他帶去,照著耶和華所說的,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。(50-51節)」到這時才能印證這件婚事確是出於耶和華的帶領。

我們不必擔心其他人是否聽了毫無感動,所以還要事先一一個別遊說?既然是出於上帝,上帝必定把相同的感動放在相關當事人心裡,顯明這件事確是出於祂的引導無誤,好讓我們認定祂跟隨祂。

第三、不見得自由戀愛才是上帝對婚姻的帶領,相親也是,也能很幸福!

現在的婚姻多半是自由戀愛,父母都不大干預兒女的對象,但我們要知道,以撒與利百加是相親的結合,以撒沒有自己出去交女朋友,只是被動地宅在家裡接受老管家為他物色好的對象,把她帶回家來然後就結婚—但是以撒很愛利百加,婚姻也很幸福(以撒沒像他父親亞伯拉罕或兒子以掃雅各一生多妻多妾,他這一輩子只愛利百加一個女子,終生沒有再娶別人)

所以我們看見,神會用現在的自由戀愛的方式來促成婚姻,但也可以藉著相親以及父母之命來成就婚姻,方式不拘,只要對彼此有忠誠的委身與相愛,一樣都很幸福喔!

願上帝透過本章恩待亞伯拉罕蒙福的見證,更加激勵我們信靠祂;也能從老管家禱告蒙應允的見證,更多鼓勵我們來禱告。當然,若你欣賞利百加這裡的殷勤賢德,也當以為楷模而效法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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