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9-13 好牧人

【每日三讀三禱】9/13

檢舉
龐君華 PONG KWAN WAH 追蹤

◎撰文:龐君華會督,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,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

箴 22:1-21    智慧的訓言

【經文】
22:1 美名勝過大財,宏恩強如金銀。
22:2 有錢人與窮乏人相遇( [ 22.2] 「相遇」或譯「是一樣的」。),他們都為耶和華所造。
22:3 通達人見禍就藏躲;愚蒙人卻前往受害。
22: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,就得財富、尊榮、生命為賞賜。
22:5 歪曲的人路上有荊棘和羅網,保護自己生命的,必要遠離。
22:6 教養孩童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( [ 22.6] 七十士譯本沒有本節。)
22:7 有錢人管轄窮乏人,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
22:8 撒不義種子的必收割災禍,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。
22:9 眼目仁慈的必蒙福,因他將食物分給貧寒人。
22:10 趕出傲慢人,爭端就消除,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。
22:11 喜愛清心,嘴唇有恩言的,王必與他為友。
22:12 耶和華的眼目保護知識,卻毀壞奸詐人的言語。
22:13 懶惰人說:「外面有獅子,我在街上必被殺害。」
22:14 陌生女子的口是深坑,耶和華所憎惡的,必陷在其中。
22:15 愚昧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
22:16 欺壓貧寒人為要利己的,並送禮給有錢人的,都必缺乏。
22:17你要側耳聽智慧人的言語( [ 22.17] 「你要…言語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智慧人的言語:你要側耳聽我的言語」。),留心領會我的知識。
22:18 你若心中存記,嘴唇也準備就緒,這是美的。
22:19 我今日特地指教你,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。
22:20 謀略和知識的美事( [ 22.20] 「美事」:原文另譯「三十句」。),我豈沒有寫給你嗎?
22:21 要使你明白真情實理,好將實情回覆那差你來的人。

【默想】
智慧的功能之一是在生活上作出對的抉擇的知識,從經文中相對的角色、路向,我們需要作出對的選擇,美名—宏恩,窮乏人—有錢人,通達人—愚昧人,敬畏上帝的人—走歪曲路的人,債主—欠債的人,撒不義種子—眼目仁慈的人,傲慢人—清心口出慈言的人,重視知識—奸詐人的言語,他們的的結局都不會相同,他們的路有不同的盡頭,你當如何選擇呢?況且這樣的抉擇是每天持續發生的,遇到每件事往往都需要有所分辨,請問你如何有智慧,可以保持不斷走在上帝的道路上呢?請謹記「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」這句話。

詩 73:21-28     祢的訓言引導我

【經文】
73:21 因此,我心裏苦惱,肺腑被刺。
73:22 我這樣愚昧無知,在你面前如同畜牲。
73:23 然而,我常與你同在;你攙扶我的右手。
73:24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,以後你必接我到榮耀裏。
73:25 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誰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。
73:26 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;但上帝是我心裏的力量,又是我的福分,直到永遠。
73:27 看哪,遠離你的,必要死亡;凡離棄你行淫的,你都滅絕了。
73:28 但我親近上帝是於我有益;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,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作為。

【默想】
(請閱讀詩篇經文後,安靜默想,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)

羅 3:9-20    無人因律法稱義

【經文】
3:9 那又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強嗎?絕不是!因我們已經指證: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。
3:10 就如經上所記: 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
3:11 沒有明白的,沒有尋求上帝的。
3:12 人人偏離正路,一同走向敗壞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( [ 3.12]「沒有行善…沒有」:有古卷是「連一個行善的也沒有」。)。
3: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的舌頭玩弄詭詐。他們的嘴唇裏有毒蛇的毒液,
3:14 滿口是咒罵苦毒。
3:15 他們的腳為殺人流血飛跑;
3:16 他們的路留下毀壞和災難。
3:17 和平的路,他們不認識;
3:18 他們眼中不怕上帝。」
3:19 我們知道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使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。
3:20 所以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。

【默想】
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道有「罪」這一回事,讓人知道上帝造人時,期待人之所以為人的標準。創造的主,更留給人「自由意志」,以便作出自由的抉擇,這是因為上帝造人時的恩典,使人可以像祂,是有靈的活人,而不是「機器人」。所以當人一經作出決定要成為合乎上帝心意之人,經過意志抉擇後的善才是完全的善。可是單單有「律法」這個「標準」是不夠的,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能達到此標準,也就是無法在上帝面前可以「稱義」。好在上帝有標準,也有使我們到達這標準的恩典,那就是耶穌基督所要來成就的。然而首先,我們要正確知道律法的功能,只是指出上帝的標準,但同時也要認識罪,就是人往往會「偏行己路」,我們需要上帝的救恩。請問你如何描述「罪」這一回事?除了知識上的,可有經歷上的體認,罪使我們對「上帝的標準」無能為力,所以人要將律法變成「律法主義」,就是將律法變成可以容易遵守的數字標準(十分之一,每週禮拜、每天讀經、…),而不必讓上帝的恩典,改變我們無能為力的心。請問你可曾因你的「無能無力」向上帝祈求恩典?

(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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