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10-31 好牧人

【每日三讀三禱】10/31

檢舉
龐君華 PONG KWAN WAH 追蹤

◎撰文:龐君華會督,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,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

得 1:1-18 路得堅持與拿娥米一起

【經文】
1:1 士師統治的時候,國中有饑荒。在猶大的伯利恆,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。
1: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,他的妻子名叫拿娥米;他兩個兒子,一個名叫瑪倫,一個名叫基連,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。他們到了摩押地,就住在那裏。
1:3 後來拿娥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,剩下她和兩個兒子。
1:4 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,一個名叫俄珥巴,第二個名叫路得,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。
1: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,剩下拿娥米,沒有丈夫,也沒有兒子。
1:6 拿娥米與兩個媳婦起身,要從摩押地回去,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,賜糧食給他們。
1:7 她和兩個媳婦就起行,離開所住的地方,上路回猶大地去。
1:8 拿娥米對兩個媳婦說:「你們各自回娘家去吧!願耶和華恩待你們,像你們待已故的人和我一樣。
1: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自在新的丈夫家中得歸宿!」於是拿娥米與她們親吻,她們就放聲大哭,
1:10 對她說:「不,我們要與你一同回你的百姓那裏去。」
1:11 拿娥米說:「我的女兒啊,回去吧!為何要跟我去呢?我還能生兒子作你們的丈夫嗎?
1:12 我的女兒啊,回去吧!我年紀老了,不能再有丈夫。就算我還有希望,今夜有丈夫,而且也生了兒子,
1:13 你們豈能等着他們長大呢?你們能守住自己不嫁人嗎?我的女兒啊,不要這樣。我比你們更苦,因為耶和華伸手擊打我。」
1:14 兩個媳婦又放聲大哭,俄珥巴與婆婆吻別,但是路得卻緊跟着拿娥米。
1:15 拿娥米說:「看哪,你嫂嫂已經回她的百姓和她的神明那裏去了,你也跟你嫂嫂回去吧!」
1:16 路得說:「不要勸我離開你,轉去不跟隨你。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哪裏去;你在哪裏住,我也在哪裏住;你的百姓就是我的百姓;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。
1:17 你死在哪裏,我也死在哪裏,葬在哪裏。只有死能使你我分離;不然,願耶和華重重懲罰我!」
1:18 拿娥米見路得決意要跟自己去,就不再對她說甚麼了。

【默想】
以利米勒一家想逃避飢荒的災難,不料卻又陷入另一個更深的絕境,這是以利米勒一家的遭遇,作為家長的以利米勒客死他鄉,接著兩個兒子也死了,留下三位寡婦,頓時一切指望都絕了,這整個艱苦的歷程,正好與拿娥米(甜)的名字相反。拿娥米正應驗了「寡婦死兒子沒有指望了」的俗語。請想想你可察覺到周圍的人中,是否有人是陷在某種困境中,看不到出路的?請今天就為他們祈禱。

詩 146 上帝扶起被壓下的人

【默想】(請閱讀詩篇經文後,安靜默想,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)

來 9:11-14    藉基督的寶血得救贖

【經文】
9:11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已實現的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於這世界的;
9:12 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而是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。
9:13 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以及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使人成聖,身體潔淨,
9:14 何況基督的血,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上帝,更能洗淨我們( [ 9.14] 「我們」:有古卷是「你們」。)的良心,除去致死的行為,好事奉那位永生的上帝。

【默想】
基督作為真正有效的祭司,不是像一般祭司,只是行禮如儀地按照手冊辦事,處理人們所獻的牲口,將之宰殺、燒化、分食而已。這位祭司在過去祭司制度的基礎下,必須要在會幕或聖殿實行獻祭儀式,讓人感到已完成上帝的要求,解決了人與上帝之間的虧欠,然後才能進入院內。基督的工作與此極不相同,首先我們要進入的不是人手所造的帳幕,是進入到上帝恩典的領域中,基督所獻的祭不是一般的牲口,而是他自己,他所灑的不是動物的血,是他自己所流的寶血,他不必逢年過節的重複獻祭,他是一次而永遠有效的獻上。他這種的獻祭不會使人良心暫時得到安撫而已,他的獻祭著實地感動我們也願意獻上自己,這種「願意獻出」的心志,就能洗淨我們的良心,也才能「使人成聖」,「除去致死的行為,好事奉(崇拜)那位永生的上帝」。你也願意像這位祭司一樣,願意「獻出自己」成為活祭嗎?

可 12:28-34     愛上帝、愛人如己

【經文】
12:28 耶穌回答得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?」
12:29 耶穌回答:「第一是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-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。
12:30 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-你的上帝。』
12:31 第二是:『要愛鄰( [ 12.31] 「鄰」也可譯作「人」;33節同。)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
12:32 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好,老師,你說得對,上帝是一位,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了;
12:33 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鄰如己,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。」
12:34 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

【默想】
耶穌進一步闡釋了律法的總綱,其實就是愛上帝及愛人,這是「大誡命」,律法的一切內涵可用愛上主與愛人來表達,這其中的次序不能顛倒,愛上主成為真正愛人的基礎。愛上主是要盡一切所能的愛,因為這種愛是只有上主配得,若用這種愛來愛其他的東西,那就是拜偶像。能這樣愛上主的人,才會懂得真正的愛,才能無私地愛自己與愛人。你是用怎樣的愛來愛上主呢?你如何珍惜自己,並且愛周圍的人?

(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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