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文亮(湖光教會主任牧師)
經文:馬太福音17:24-27
到了迦百農,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,說:「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(丁稅約有半塊錢)嗎?」彼得說:「納。」他進了屋子,耶穌先向他說:「西門,你的意思如何?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、丁稅?是向自己的兒子呢?是向外人呢?」彼得說:「是向外人。」耶穌說:「既然如此,兒子就可以免稅了。但恐怕觸犯(觸犯:原文是絆倒)他們,你且往海邊去釣魚,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,開了牠的口,必得一塊錢,可以拿去給他們,作你我的稅銀。」
常聽到人這樣說:「該說的不說,不該說的亂說」、「該吃的不吃,不該吃的拼命吃」、「該做的不做,不該做的非要做」……。聽到類似這些話時,大多數人會把焦點放在~什麼是應該?什麼是不該?但另一個更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是:明知道哪些是應該去做的,為何不去做、沒有行動?當我們該說的不說、該吃的不吃、該做的不做,不僅使自己與他人蒙受虧損,也不能使上帝的名得榮耀。
做該做的,是一種需要學習並操練的「行動」;做該做的,為的是榮神益人;做該做的,為的是忠於本分;做該做的,為的是得著神恩。透過今天經文中耶穌對彼得的教導,讓我們一起學習「做該做的」。
一、做該做的,為的是榮神益人
當收丁稅的人來向彼得收稅的時候,耶穌要彼得去納稅,說:「恐怕觸犯、絆倒他們。」雖然照耶穌論述的邏輯,祂可以不用繳稅,但耶穌仍要彼得繳稅的關鍵原因是希望不要絆倒人。
面對這個世界與現實生活,的確有很多的不合理、無奈和錯謬,耶穌以該不該繳稅來問彼得,並非是為了挑起矛盾和衝突,或讓彼得抗拒納丁稅,而是要告訴彼得:「面對許多大家覺得理所當然、習以為常的事情,在上帝的眼中,並非就一定是正常的。」雖然彼得毫不考慮就說應該納稅,而耶穌最後也還是要彼得去納稅,但耶穌要彼得知道:有些事並不見得合理,但卻是該做的;只要是能榮神益人的行動,我們都該盡力去做。
今天,基督徒的確需要面對現實的生活和處境,雖然許多處境中的法律或規範,並不完全合神心意,基督徒或是教會切莫輕易地說:「這不是神的吩咐」,就斷然拒絕,或是刁鑽地挑出所有法律的問題,作為自己不必守法的理由,還宣稱因為聖經不是這麼說的。一個弔詭的現象是,有些人遊走在上帝的律法和人的法律之間,既達不到上帝的律法,就說神的要求太高了,怎麼可能做到?又不想遵行人的法律,就說我們是屬神的,沒必要遵守人的法律;兩面都隨他說完了,自己想要怎樣的時候就怎樣說,根本就是牆頭草!我們的確要遵守上帝的律法,但當人的法律,並沒有與上帝絕對真理的誡命相牴觸時,我們也必須要遵守人(政府、組織)所訂定合理的法律,為的是榮神益人。
耶穌並沒有否定納稅這件事情,雖然對耶穌來說,祂擁有更高的權柄,祂是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,萬有都是從祂創造而來,也是祂賜給世人的,祂當然可以不用納稅給世上的人;但祂在讓彼得明白這些屬靈的意涵之後,並沒有制止彼得去納丁稅,反而還吩咐彼得如何去完成納稅。這樣的經歷,讓彼得明白耶穌的心意。所以,後來彼得寫信給眾教會的時候說: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,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。你們雖是自由的,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,總要作神的僕人。務要尊敬眾人,親愛教中的弟兄,敬畏神,尊敬君王。」(彼得前書2:13-17)
當人的法律所要求的內容不牴觸上帝的公義、聖潔、良善,是可以榮耀神、造就人、建立所在的群體和環境的時候,我們就沒有拒絕的理由,甚至還有去成全的必要性,為的是要榮神益人。千萬不要像牆頭草一樣兩面倒,總是倒向自己喜歡的那一面,而不是神喜歡的那一面,以致於遊走在律法和法律之間,甚至因此觸犯人、絆倒人,那就會落得兩頭空了!不但得不到在世上真正的自由和豐盛,在上帝面前也得不到悅納和應許。所以,耶穌說不要觸犯人,為了提醒我們:要榮神益人,務要做該做的,在面對選擇和行動的時候,總要以「是否能榮耀神?」、「是否能造就人?」、「是否能提升己?」這三個簡單的篩子來評估和思考,做為我們判斷、選擇和行動的憑據。
二、做該做的,為的是忠於本分
耶穌要彼得去納丁稅,卻沒有直接把丁稅給彼得,反而是吩咐他去做一件奇怪的事情,就是去釣魚(彼得的本業),這讓我們覺得很稀奇。耶穌既然可以把水變成酒,那麼要把石頭變成銀子,應該也不難;既然可以拿五個餅二條魚變出更多食物,拿一些羅馬錢幣或是當時的舍克勒變出更多錢,應該也可以吧!但耶穌卻要彼得去做一件超級麻煩的事情~釣魚,來取得納稅的錢,這當中一定有要我們學會和明白的事。
耶穌要彼得去釣魚時,不是讓他去當姜太公~願者上鉤;彼得必須準備魚竿、魚鉤、魚餌……,必須去河邊、湖邊、水邊……,彼得必須耐心等魚兒上鉤,雖然只需要一條魚就可以,但也必須等那第一條魚上鉤。我們不知道那天彼得釣魚順不順利,因為他常不順利,打不到魚;所以,說不定當彼得聽到耶穌要他去釣魚時,頭都大了。耶穌不是不能變出錢來,祂什麼都能,但耶穌似乎要彼得學會:不要想不勞而獲,該自己付出的辛勞、努力、代價,還是該付的。特別是要繳稅,是自己本分該繳的丁稅,那麼就該盡自己的本分,做該做的,負起個人本分的責任。
基督徒千萬不要忽略了「本分」這件事。當我們重生、得救、進入了恩典的大門之後,常會漸漸地、不知不覺地認為:上帝為我們動工、賜恩典給我們、為我們成就祝福,是理所當然的事情。反而當上帝沒有按著我們所想望的來回應、來滿足我們的時候,就覺得不舒服了。這好比有一個人,每天給你一百塊錢,你拿著挺開心的,就這樣一天天地領受,隔了一年他突然不給你了,你心裡就不舒服了,各種想法都有:「怎麼了?我做錯了?他不愛我了?還是對我有意見?」若你發現他還把一百塊錢給了別人,你意見更大了、心裡更不舒服了,覺得是另一個人搶了你的一百塊錢,導致你對給錢的人和另一個得到的人都有情緒,完全忘記你所得到的所有一百塊錢,都是恩典,不是理所當然。
當耶穌要求彼得去釣魚時,彼得大可以心裡抱怨耶穌:以前不都是祢在解決問題嗎?或者不是應該找猶大(那個管錢的)去處理嗎?怎麼今天突然叫我去繳丁稅?還叫我去釣魚?事實上,耶穌是要彼得明白:不管上帝給的恩典有多少,自己該盡的本分,仍是要盡力地去做好(盡本分)。學生不能靠上帝的恩典加分,自己卻不盡本分好好念書;員工不能靠上帝的恩典給自己好工作,卻不在職位上盡本分努力工作;我們不能要上帝為我們的孩子負責,自己卻不盡本分以真理教養兒女;我們不能要上帝保守我們的婚姻家庭,自己卻不盡本分去愛和經營(甚至還用言語、情緒去破壞);我們不能要上帝給我們健康的身體,自己卻不盡本分去保養鍛鍊身體(甚至還恣意破壞、亂吃、放縱、和沒節制)。
不要老是問上帝可以給我們多少?要問自己在當盡的本分上努力多少?所謂的交託,是將自己不能的部分交給上帝,但針對自己的本分,仍要全力以赴地去做好。耶穌要彼得盡本分,藉著他的專長(雖然表現得不怎麼樣),做他該做的。彼得必須知道:即使跟隨耶穌,即使耶穌凡事都能,但我們該盡的本分、該做的,還是要盡力去做,因為上帝喜歡我們成為一個忠心又良善的人,當我們盡本分的時候,不僅我們的態度、生命是神所喜悅的,上帝也樂於幫助那善盡本分的人,並給他更多。
路加福音中有一個分銀子的比喻:「有一個貴冑往遠方去,要得國回來,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,交給他們十錠銀子,說:『你們去做生意,直等我回來。』……他既得國回來,就吩咐叫那領銀子的僕人來,要知道他們做生意賺了多少。頭一個上來,說:『主啊,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。』主人說:『好!良善的僕人,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,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。』第二個來,說:『主啊,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。』主人說:『你也可以管五座城。』又有一個來說:『主啊,看哪,你的一錠銀子在這裡,我把它包在手巾裡存著。我原是怕你,因為你是嚴厲的人;沒有放下的,還要去拿,沒有種下的,還要去收。』主人對他說:『你這惡僕,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。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,沒有放下的,還要去拿,沒有種下的,還要去收,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,等我來的時候,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?』就對旁邊站的人說:『奪過他這一錠來,給那有十錠的。』他們說:『主啊,他已經有十錠了。』主人說:『我告訴你們,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;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。』」(路加福音19:12-26)
面對上帝的祝福,不要總以為應該是不勞而獲的恩典,也不要總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耶穌希望我們盡自己的本分(猶如耶穌要彼得盡他所能的),並在盡力而為的過程中,看見神的同在和祝福。
三、做該做的,為的是得著神恩
第三跟第二點不同的關鍵點在於,一個是強調忠於本分,一個是強調得著神恩。當我們盡本分的時候,神就會加給我們更多的恩典。
值得玩味的事情是,彼得去釣魚是忠於本分,但釣上來的第一條魚,打開魚的嘴,竟可以得到一塊錢,則是神的恩典。聖經補充說明,彼得和耶穌的丁稅加起來剛好是一塊錢(一人半毛錢),這讓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,看見神恩典的寶貴和重要。耶穌藉這事件要彼得明白:不是你努力、盡本分,就全部都歸你一個人的;如果沒有上帝的幫助,你釣再多的魚,也不會有一分錢。耶穌也要我們明白:即使我們努力、盡本分,若不是出於神的幫助、保守和恩典,我們很可能一無所獲;即使此刻在我們生命中的,明天也可能化為烏有。耶穌要我們知道:今日所得的恩典和祝福,不是一半屬於神的,甚至可說全部都是神所量給我們的。彼得當然可以說:「是我去釣的魚耶!是我付的代價啊!」表面上看是如此,但若沒有上帝的幫助和神蹟般的恩典,別說第一條魚的嘴裡會有一塊錢,很可能你連一條魚都釣不到!
人們常會不小心就覺得,一切都是藉自己的智慧、能力、辛勞所獲得的成果,而忽略了上帝在每一件事情中賜恩典給我們的事實。不要以為憑己力所做的,就都是屬於自己的。舊約時代,上帝啟示以色列民要將十分之一歸給神,就是希望百姓學會感恩,知道若不是出於上帝的保守和施恩,並非靠著自己的努力(做該做的)就一定可以得到所期望的成果;但神還是要我們去做該做的,就像耶穌要彼得按著他自己的能力去釣魚一樣;因為,當我們做該做的,神就會願意把恩典加給我們。
在我個人服事的歷程中,越來越體會到「做該做的,就必得著神的恩典」。我常告訴人們:我不是多有信心,也不是多麼有恩典!擺在我眼前的,常有許多超過我能力的事情和問題,也總是有令我憂愁和懼怕的挑戰,但神總是會提醒我,抱著一個心態~把今天該做的做好,剩下的交給上帝。於是,我通常會定好目標,就每天盡力地朝著那個目標前進,每天做該做的、做能做的,然後把自己的不能、環境的困難、所有不確定和無法克服的問題,都交給上帝。我的個性是很願意衝的人,但神很多時候會讓我被困住,讓我什麼都不能做,當我什麼都不能做的時候,我知道唯有上帝能做;事實上我更知道,除了交給上帝外,也沒有更好的方法。所以,當我還能做的時候,我會盡力把自己能做的、該做的做好,然後把不能做的、做不好的,交給上帝。
彼得去做他該做的,就是耶穌吩咐他去做的,就得著神的恩惠,那我們呢?我們生活中有哪些耶穌吩咐我們該做的呢?無論是工作上的、課業上的、家庭中的以及各樣的人際關係,更包括屬靈上該做的,當我們願意順服、照著去做,就必看見神的榮耀,得著神的恩典!你可以想像一下:若那天耶穌要彼得去釣魚,跟他說從魚的嘴裡可以得到一塊錢,彼得卻心裡懷疑是真?是假?便陽奉陰違;或是彼得心裡想,為了一塊錢,搞那麼複雜,還要去釣魚,不知道需要釣到哪時候?還不如去找人要一塊錢,彼得可以有好多套劇本,但只要不是按著耶穌吩咐的去~做該做的,就不會看見神蹟,也不會經歷神蹟的恩典了。
做該做的,為的是榮神益人;做該做的,為的是忠於本分;做該做的,為的是得著神恩,你照著耶穌的吩咐~做你該做的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