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2-18 好牧人

提多書第一講:做上帝無可指責的好管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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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《提多書》1:1-16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聽說有間教會聘牧,聘來的牧師不久後離職。主要是因為很多會友,希望牧師能像前任那樣勤於探訪關懷,每傳必到。但與期待明顯落差,彼此都很挫折,任期屆滿不再續聘。

提多是克里特島的外邦人,保羅帶他信主,讓他在克里特島帶領教會事工,並要他選立各教會的負責人。從此處教導,我們明白一個牧者該扮演的角色與功能。身為信徒應該要了解,並給予牧者正確的評價,樂意謙卑學習與牧者一起同工,興旺神的教會!

一、上帝差派祂的僕人來,為使我們有信心,明白真理,過敬虔生活(1-4節)。

我們思考一個基本的問題:為何教會需要設立牧者?只是像一般社會上的各單位機構

那樣需要專人管理而已嗎?若牧者只是為了教會而存在,那不要設教會,豈非連聘牧都可一併省了?

保羅一開始就講到:「我保羅作上帝的奴僕和耶穌基督的使徒,是為了使上帝揀選的人有信心、明白真理,從而過敬虔的生活,有永生的盼望。這永生是從不說謊的上帝在亙古以前應許的。 (當代譯本)」。亦即:上帝差派保羅成為祂的僕人與基督的使徒,有個特定目的,是為了讓上帝所揀選的兒女有信心與永生!這信心是靠著祂僕人宣講真理而來(信道是從聽道而來),且帶領大家行出真理,過敬虔生活。因此,上帝差派祂的僕人來首先是為了宣講真理,使人得救。後面又說到:「祂在所定的時候,藉著人的傳揚將自己的道顯明出來。我奉我們救主上帝的命令傳揚這道。(3節)」

講到傳揚真道,在這網路發達的時代,很多人喜歡上線聆聽不同牧者的講道錄影。我自己也會,而且獲益良多。但如果有人認為這就夠了,不必再耗費心力委身在一間實體教會與牧者同工,那這就錯了!要知道耶穌帶領祂的門徒成長,不是只有【講道者與聆聽者】之間的關係,他們這十幾位弟兄是每天生活在一起。一起同工、一起禱告、一起面對問題商量該怎麼辦?…信仰的建造,不是只看耶穌怎麼說,更是看祂實際上怎麼做。

光是上網盯著手機,可以看得到這些嗎?

殊難想像,假使上帝從天上掉下來一套「天國影音課程」, 十二門徒聽完就OK嗎?

二、擔任教會負責人,品格操守與生活見證都必須無可指責(5-8節)。

克里特島是當時愛琴海第一大島,島上有90-100個城市之多。保羅交付提多一個重要任務:「照我所吩咐你的,在各城設立長老。(5節)」從他的吩咐我們可以明白,要選任一個教會負責人,首重品格與見證—他的品格操守與生活上的見證都必須無可指責。

我們先釐清何謂「無可指責」?

第一、無可指責並不是說毫無瑕疵或缺欠。若需這樣完美才能牧會,恐怕只有請耶穌出馬方能勝任了。

第二、無可指責是說他的缺點或問題固然存在需要改進,但還不至於達到需要【指責】的地步。也就是說,若有問題需要改進尚能悔罪自省,力求革新,不至於依然故我一犯再犯。

一般而言,牧者若知道自己問題出在哪裡尚能認罪悔改,不會硬凹或逃避,弟兄姐妹亦不至於需要再去指責他什麼,應在愛裡多寬容接納,並為他禱告。但,若類似的問題一再出現,同樣的錯誤一犯再犯,自己既不認罪又胡扯硬凹,氣到全教會都想砲轟他—到這地步就不再是無可指責,而是【大家都很想指責】,那麼他也不適任牧職了!

保羅指的「長老」與「監督」同義,都是教會負責人的意思,可以互通使用。對於哪些地方需要無可指責?他指出:「作長老的必須無可指責,只有一位妻子,兒女都信主、沒有放蕩不羈的行為。身為上帝的管家,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,不傲慢,不暴躁,不酗酒,不好鬥,不貪財。他必須好客、樂善、自制、正直、聖潔、自律(6-8節)」這些要求都很重要,不容忽視。

三、擔任教會負責人,自己要能持守真理,善於教導會眾,並能駁倒反對者(9節)。

除了牧者本身的榜樣與見證很重要,恩賜上他還要善於教導會眾,甚至能與反對者爭辯並加以駁倒:「持守所領受的真道,以便能夠以純正的教導勸勉人,駁倒那些反對的人。(9節)」

說實在話,最後這點與我們傳統不大一樣。一般信徒對牧者的期待都是「溫良恭儉讓」,愈憨厚愈好。你會期待自己的牧者像個雄辯滔滔的律師那樣,不但能言善道,還能駁倒反對者?恐怕不多吧?!

但我們回到保羅身上想想。當初他宣教時遇到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,教導弟兄們說:「你們若不照著摩西的規條接受割禮,就不能得救」保羅如何應對?是跟他們稱兄道弟交陪一番,然後愛與包容互相尊重,最後彼此祝福互道珍重嗎?沒有喔!真的沒有!

聖經記載:「保羅、巴拿巴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」直白地說就是大吵了一架!甚至還把這事鬧大,一起到耶路撒冷找使徒與長老,等於是驚動了當時教會所有管理層級的重量級同工。但也因為保羅這樣的堅持,絲毫不肯讓步,福音的救恩真理才得以持守:「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,和他們一樣,這是我們所信的。(徒15)」否則兩千年後的今天,真不知道我們這些外邦人要不要遵守摩西的規條才能得救?

當然,牧者也不是什麼事情都要臉紅脖子粗地跟人家吵架,至少自身利益應該要退讓;但對於福音真理的堅持,是非黑白的分辨,是半點都不能讓步的!

四、悖逆之人的特徵,就是善於欺騙,詭詐與貪財(10-15節)。

保羅那時面對許多悖逆真道的假教師,認為要識別他們不難,有三個特徵可以看破:善於欺騙,詭詐與貪財,也就是要看他們平時的為人如何,還有面對金錢的態度。這正呼應了主耶穌的教導: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(太6:24)」當時那些奉割禮派的假教師,教導大家要遵守摩西的規條受割禮才能得救,檯面上的理由是冠冕堂皇,但骨子裡無非是貪圖大家的奉獻多收點錢!所以保羅指出他們背後真正的意圖:「因為他們為了不義之財教不該教的,誤導了別人全家。(11節)」為了證明他們的詭詐與欺騙,保羅也引用克里特島自己人說的話:「克里特人說謊成性,邪惡如獸,好吃懶做。」保羅叮囑提多務必要「嚴正地斥責他們,使他們有純正的信仰(13節)」這些都是身為教會領導人該負起的責任與任務。

五、不要只聽一個人在說些什麼,更要看他真正在做些甚麼(16節)!

最後,保羅指出:「他們自稱認識上帝,在行為上卻否認祂。他們令人可憎,悖逆成性,一無是處。(16節)」這也告訴我們,光聽一個人在講什麼是不準的,還要看看他實際的行為如何?一個人即使嘴巴上自稱是認識上帝,會講很多基督教的術語,讓你感覺他是信主的;但實際行為上卻完全否認他的主,表露出一副讓人討厭、頑梗悖逆,一無是處的情況,非常嚴重!

其實保羅講的,正與主耶穌的教導互相呼應,完全一致。

主耶穌曾指出一件讓我們很驚悚的事:即使有人奉主的名傳道趕鬼,還行許多的異能,他仍有可能是主不認可的人,被主評價為「作惡的人」,甚至被主趕出去(太7:22-23)!所以,一個人可能講得很專業正確,只是為了要博得你的信任與支持,讓你把錢掏出來支持他!但實際上他壓根不想照他自己講的去做,完全背道而馳,這都有賴於我們自己要能慎思明辨,才能避免盲從與誤信的危險。

一個牧者可能沒辦法滿足所有人的期待,若每個人都用心頭那把尺去衡量牧者,一定言人人殊。但神差派祂的牧者來教會服事,必定有祂的呼召與帶領,我們若能放下自己,從屬神的眼光來衡量,結果便有所不同!

願主幫助我們,常為教會牧者禱告,並且樂意與他同工,一起完成神的託付與帶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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