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林鴻信(基督教研究智庫理事長)
聖經裡的「約」(希伯來文berith,英譯covenant)是核心概念,指向上帝單方面發動之無條件的承諾應許,上帝的「約」並不因百姓接受與否或表現如何而受到影響。「約」的概念來自古代君王征服一地或登基之後,往往與百姓立約、昭告天下,那出於君王的承諾應許,不得隨意更改廢棄。
神聖上帝發動之無條件應許
中文習慣使用兩個字來表達一個概念,「約」只有一個字並不好使用。由於「約」並非人的能力可以達成,唯有神聖上帝才能做到,應當稱為「聖約」,強調神聖上帝發動之無條件的承諾應許。另外,若從上帝恩典為「約」的基礎來看,強調出自上帝恩典的「恩約」亦相近不遠。
當人們承接恩典領受「聖約」時,亦即活在上帝應許裡,也開始把這種無條件的承諾、應許,漸漸拓展到人際關係,包括家庭關係以及教會成員的關係等;然而「聖約」畢竟是人所不能及,無法在人間得到圓滿實現,唯有期盼在終末臨到時全然落實!
「聖約」與「契約」不同
「約」與「契約」截然不同,一般生活使用的「契約」,亦即合約或合同,這是建立在雙方面同意而帶有條件的約定。比如租房子時簽訂契約(contract),而不是約(covenant),契約書裡清楚記載雙方承擔的義務與享受的權利,比如房客應當按時繳付房東多少房租,而房東則應當提供哪些具體服務;這約定意味著若未盡義務就不得享有權利,雙方在契約中的關係是條件性的,而且是對等的。
由於人們生活在普遍使用契約概念的社會中,往往把聖經裡的約誤解成契約,把上帝與百姓所立的約視為雙方帶有條件的承諾、應許,因此不應使用「契約」來表達「約」。同樣地,當提到以「約」為主要概念的神學如covenant theology或federal theology,可翻成「聖約神學」或「恩約神學」,千萬不應翻成「契約神學」。
君王並非與百姓結盟
近年來,非常流行使用「盟約」、「盟約神學」,其實這與「契約」、「契約神學」相近,因為這概念出自雙方對等的「結盟」。比如君王並非與百姓結盟,而是與其他君王結盟,而「聯盟」、「同盟」也是由對等的雙方或數方聯結而成。「約」所表達神人關係並非對等,乃是創造者對受造者的關係;人並非與神結盟、聯盟或同盟,而是站在上帝無條件的承諾應許之承受方。
我們並不與上帝簽訂契約或結盟,乃是歡喜蒙恩領受來自上帝的聖約!由於人性傾向自我中心,有時信仰者也難以避免把神人關係誤解為對等關係。比如禱告說「你若……我就……」,這隱含著「你若不……我也不……」,不知覺地把被造者的人,放在與創造者上帝同等地位的結盟關係。
此外,常見有人在禱告中說:「主啊,我感謝你,因為……;我讚美你,因為……。」那個「因為」多少反映著感謝讚美的條件,若能不用「因為」的話,更能表達自發性的感謝讚美。癥結在於,縱使我們領受了上帝無條件的承諾應許,也往往不知覺地把那白白的恩典當作自己感謝讚美的條件;然而加爾文提醒我們,上帝喜悅我們自發且自由地敬拜祂、愛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