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經文:出20:1-3;太22:35-40
固然整本聖經都是神啟示的話語,但只有「十誡」是上帝親自用指頭寫在石板上,並且要摩西存放在約櫃裡,要祂的百姓世世代代遵守。到了新約,耶穌與當時的宗教領袖討論「上帝誡命中最大的是什麼」,祂再次提及十誡,可見其重要。
本系列將以十誡為重心,探討每一誡命的意義與重要,以及我們現代應有的回應與反省是什麼。
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,這是我們基督徒安身立命的根本之道
根據聖經,神常以婚姻中的夫妻關係為例,要我們明白與祂之間的關係應當要堅守「一對一」的原則架構。縱使很多圈外人認為這排他性非常強,不夠尊重其他宗教,欠缺包容的精神,但那是因為他們不瞭解。以家庭婚姻之道來說,「一夫多妻」自古以來便是取亂之道,據此建構的婚姻家庭注定以悲劇收場,絕無可能幸福美滿,沒有例外。雖說一夫一妻的婚姻未必保證幸福美滿,還是有許多功課要學,許多地方要調適,但畢竟還是有幸福的盼望可言;換做一夫多妻的家庭,彼此各為其主爾虞我詐爭吵不斷,連談都沒得談,更遑論幸福。
在當時,面對埃及與迦南地普遍盛行多神教的信仰,以色列離開埃及,正準備進入迦南地得地為業,神要他們遵守的第一誡,便是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。其用意就是要他們先排除其他的神明,建立與神正確的關係,並以此為安身立命的根本之道。事實上從其後的歷史來看,所羅門王朝之所以從富強轉向衰敗,甚至南北國之所以相繼亡於巴比倫與亞述,都跟他們通國上下拜偶像,向別神獻祭燒香,失去對神的忠誠,也不理會先知的勸諭,屢屢觸犯這條誡命有直接的因果關係。
所以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,這是我們基督徒安身立命的根本之道。要建立與神美好的關係,讓自己站對位置,這第一步就要先確定好再說。
神先拯救我們,顯明祂的慈愛與大能,才要我們信靠祂,這本是應當合理
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: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」(出20:1-3)
相較於時下詐騙集團的伎倆,都是一再要求我們要相信他,要匯錢,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拒不露面不留電話不給地址以避免追查,根本沒什麼可以採信的;我們的神卻不然!祂在百姓被埃及人奴役受苦之時先出手拯救,以十災顯明祂的大能與慈愛,又把紅海分開證明大自然都得聽從祂,再無別神能像祂!等到領百姓出埃及重獲自由之後,這才召聚他們在西乃山,頒布誡命,要信靠祂是獨一的真神。以這時序來看,神是先出示一連串證據,證明其他神明的不可信,顯明祂的大能與慈愛,然後才要我們以祂為獨一的真神,因為的確沒有別神可以像祂那樣偉大!所以這是應當的,也是合理的事。
固然沒有根據的事不能輕信,但已有證據的事若還是不信,那反而不合理了。
不可有別的神,因為唯有耶和華是獨一永存的真神,沒有別神能與祂相比
耶和華啊,沒有能比你的!你本為大,有大能大力的名…惟耶和華是真神,是活神,是永遠的王。他一發怒,大地震動;他一惱恨,列國都擔當不起…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,用智慧建立世界,用聰明鋪張穹蒼。他一發聲,空中便有多水激動;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;他造電隨雨而閃,從他府庫中帶出風來。各人都成了畜類,毫無知識;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。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,其中並無氣息,都是虛無的,是迷惑人的工作;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。(耶10:6-15)
聖經這段話把不可有別神的理由講得非常好,因為「耶和華啊,沒有能比你的!你本為大,有大能大力的名…惟耶和華是真神,是活神,是永遠的王。」放眼天下環顧宇宙,只有耶和華是真神,是活神,只有祂有大能大力的名,再沒有能與祂相比的!正因為祂是獨一永存的神,有大能力大威嚴與大榮耀,別神若不是受造之物,便是因其生前的功德,死後被人追封為神,還有人性各樣的軟弱與敗壞,試問又有誰能與祂相比呢?
以前還聽過有報錯明牌,竟遭民眾洩憤予以斷手砍腳的神明,新聞媒體常以「落難神明」稱之,所幸有愛心的民眾把這些落難神明領回家裡加以修復,妥為照顧,才避免流落街頭的窘迫。難怪聖經說「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,其中並無氣息,都是虛無的,是迷惑人的工作;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。」其實這些虛假的偶像未必等到將來上帝審判之時才被除滅,現在明牌報錯了,也會遭到民眾的報復與修理。
不可有別的神,這不是狹隘,而是保護—確保我們與祂的關係不受阻礙
正如婚姻關係中的一夫一妻是重要的基礎,外遇是深具殺傷力,足以摧毀婚姻的元凶;同理,我們要確保與神的關係不受阻礙與干擾,當然也不可以有別的神。不可有別的神,正如夫妻之間必須堅守「除你以外,我不能有別的女人」或「除你以外,我不能有別的男人」,這不是狹隘,而是保護—確保彼此的關係不受阻礙或干擾。
保羅曾對教會弟兄姐妹講了一段很激烈的話,連「憤恨」二字都說出口,值得關注:「我為你們起的憤恨,原是神那樣的憤恨。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,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,獻給基督。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,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,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。」(林後11:2-3)
保羅強烈期待教會對基督的心,就像貞潔的童女許配給一個丈夫那樣,從一而終始終如一,不要像夏娃那樣受誘惑聽魔鬼的話,因為那樣的心就或偏於邪,失去了「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」。這是他非常不願意看到的事。
不可有別的神,因為我們若以別的代替耶和華,愁苦必加增
若問:果真以別神代替耶和華,後果如何?聖經告訴我們:愁苦必加增。大衛這樣說:「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(或作:送禮物給別神的)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;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;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。」(詩16:4)
以別的代替耶和華,愁苦必加增,這是因為除了耶和華,天下再無別神能真正滿足我們的期待與要求,無論是今生的福份或將來的期待,只有耶和華不會叫我們失望。我們若把許多期待放在別神身上,向他們燒香,獻禮物給他們,終究期待會落空!有了期待又叫人失望,更加痛苦沮喪,所以愁苦必加增。有鑑於此,大衛才說:「我的心哪,你曾對耶和華說:你是我的主;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。」他早已立定心志不以別神代替耶和華,不送禮物給別神,甚至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,因為最後結果必定叫人失望,愁苦必加增。
總之,正如交通規則的制定,是為了確保我們的安全;十誡的頒布,也是為了確保我們與神、與人之間有美好的關係。我們應當從恩典的眼光來看待十誡,知道神頒布十誡原不是轄制與綑綁,而是為了愛我們,要使我們得益處蒙恩典。
因此,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正是我們在祂面前蒙恩蒙福的第一步,也是最重要的開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