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4-30 好牧人

十誡第三講:不可妄稱神的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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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舊約《出埃及記》20章7節

基督徒理當敬愛上帝,但實際生活上,該怎麼做才是真正敬愛上帝呢?至少有些事是不該違犯的。上帝透過十誡為我們畫出了第三道紅線,是不可逾越的,就是「不可妄稱祂的名」。

當然我們要問:什麼是妄稱神的名?有哪些具體情況是妄稱祂的名呢?

為了一己之私恣意濫用上帝的名義,把上帝當工具使用,就是妄稱神的名

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(出20:7)。

任何人都希望被尊重,而非被利用。若發現自己到頭來竟被他人利用,或當作工具使用(工具人),應該都會不高興,覺得自己被冒犯了。「妄稱神的名」之所以犯規,上帝聲明要追討他的罪,主要也是這個原因。任何人若看見上帝的名字很好用,不管自己想做什麼,為了心想事成,就隨隨便便把上帝的名號抬出來唬弄人,希望能夠「號令天下莫敢不從」,藉此無往而不利?!這種為了一己之私,恣意濫用上帝名義的作法,就是對上帝的大不敬,就是妄稱神的名。

一個人的名字就是代表一個人,民法為了保障每個人的「姓名權」,若發現自己的名字被他人冒用,是可以提告來捍衛自己的權益。同理,神要我們敬畏祂,祂的名也當受敬畏,聖經宣告主耶穌的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,無論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神(腓2:9-11)。主的名既如此尊貴,當受敬畏與尊崇,因此,我們不可踰越的紅線就是不能妄稱神的名,任何人違反這條禁令,神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用神的名起假誓,或招搖撞騙,或利用上帝為自己加分,都是妄稱神的名

再以聖經的例證來說,用神的名義起假誓,或打著上帝的名義招搖撞騙,或利用上帝為自己背書或加分,這都是妄稱神的名。

利未記19章12節規定:「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,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」任何人若明知自己正在說謊,卻為了取信於人不惜利用神的名字發誓,企圖陷他人於誤信,這不只是個人道德有瑕疵,誠信有問題,等於是在褻瀆神的名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本來上帝並沒有絕對禁止發誓,只是禁止起假誓。但後來愈來愈多人拜偶像,不敬畏神,隨便起誓的情況甚為普遍。甚至連使徒彼得為了跟耶穌切割,情急之下竟也「發咒起誓」說:「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。(可14:71)」所以耶穌教導我們講話要有誠信:「你們的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若再多說,就是出於那惡者(太5:37)」,重點是要有誠信,不要動輒想用發誓的方法取信於人。有些人以為耶穌這樣講就是絕對禁止我們發誓,只要發誓就是犯規,其實這與耶穌講話的原意是有些距離(若是絕對禁止,保羅後來就不會發誓了)。

後來使徒保羅在他給教會的書信,為了牧會的需要,或為了教會的信心被堅固,常提到「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,切切的想念你們眾人;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。(腓1:8)」「我指著信實的神說,我們向你們所傳的道,並沒有是而又非的。(林後1:18)」「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。(林後11:31)」這些都等於是指著上帝在發誓,只是沒有起假誓的問題,是他在神面前以無比真誠,敬畏神的心,以非常鄭重的態度說的誓言。

至於打著上帝的名號到處招搖撞騙,當然也是妄稱主的名。耶穌告訴我們有這樣讓人驚悚的事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(太7:21-23)』」我牧會20年所見所聞,確曾親眼見到有些傳道人打著上帝的名號傳道,但與他們近距離接觸,考察他們的為人,卻發現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,不得不相信耶穌講的確有其事,一點也不誇張。

時下也有人為了想跟對方結婚,就說:「是上帝感動我,要我跟你結婚」;為了募款順利,就說:「請多多為我奉獻,上帝必要大大賜福於你」;或為了促成業績,就說:「我是基督徒耶,是上帝的兒女,難道你信不過我?」或言必稱「是聖靈感動我這樣做的」動輒把上帝的名字抬出來,企圖為自己背書或加分,但純屬個人利益範疇,與神的國神的義無涉,都是妄稱主的名。

神喜悅我們內裡誠實,表裡如一,妄稱神的名的人,欠缺誠實的好品格

妄稱神的名不只是對神的冒犯與褻瀆,失去了對神的敬畏,自己的內在生命也大受虧損有欺詐的問題,欠缺誠實的好品格。神是信實的神,祂喜悅我們內裡誠實,表裡如一。言行不一假冒為善的人是祂厭惡的:「你們要防備假先知。他們到你們這裡來,外面披著羊皮,裡面卻是殘暴的狼。憑著他們的果子,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?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?這樣,凡好樹都結好果子,惟獨壞樹結壞果子。好樹不能結壞果子;壞樹不能結好果子。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裡。所以,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(太7:15-20)」

祂要我們嚴加防備這樣的人,不要只聽他說,更要注意他正在做什麼。

神的名當受敬畏,我們應當奉祂的名感謝、禱告,聚會,行祂喜悅的事

有人以為妄稱主的名既然這麼讓神厭惡,為了遠避災禍,乾脆一律禁止提到神的名就好了。但神是說不要「妄稱」祂的名,而非一律禁止提到祂的名。基督徒若以正確的心態,把神的名用在正道上是神所喜悅的,而且要因此蒙受神極大的賜福。

耶穌這樣說:「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,我必成就…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向父求什麼,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。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,如今你們求,就必得著,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(約14:13-14,16:23-24)」

奉主的名,就是按照祂的旨意行祂所喜悅的事。無論是奉祂的名禱告,或求什麼事(不是妄求,而是祈求神的國神的義),奉祂的名聚會,都會因此經歷祂的同在與賜福。教會在地上無論奉主的名禁止(捆綁就是禁止)或准許(釋放就是准許)什麼事,主在天上察看也會為我們背書,為我們成全!這屬天的權柄是大到讓我們難以想像的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我又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因為無論在那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(太18:18-20)」

總之,正如孔子說的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。我們都不喜歡被人利用,當然也不可以利用別人,把自己不喜歡的事加諸在別人身上。至於企圖利用偉大榮耀的上帝,為了一己之私任意冒用上帝的名字,更是萬萬不可。

要記住主耶穌教導我們的,要尊主的名為聖,要常常奉主的名禱告,奉主的名聚會,常常行祂喜悅的事,使祂的名受尊崇得榮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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