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6-26 基督教論壇報 / 雅歌閱讀

癱子見證的赦罪之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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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The Healing of the Paralytic", by Follower of Anthony van Dyck

◎嵐笙

經文:馬可福音二章9-10節

耶穌醫病趕鬼行神蹟,傳神國的福音,凡所到之地,人們聚集要看耶穌,想得祂的幫助。這段經文的前情提要是,四個朋友帶著一個癱子到主耶穌面前,主看見他們的信心,先是赦免癱子的罪,又醫治他的疾病。

赦罪與行走:神蹟的兩面
耶穌對這個渴求得醫治的癱子說:「你的罪赦了」,在旁懂律法的文士是很有意見的,因為只有上帝有赦罪的權柄,他們認為耶穌說了僭妄的話。耶穌看出文士的不以為然,問他們:「或對癱子說『你的罪赦了』,或說『起來!拿你的褥子行走』,哪一樣容易呢?

其實兩個都不容易,以人所見,癱子能否起來行走,是馬上見真章的大考驗;但以神的眼光來看,罪得赦免是更大的恩典,因為罪攔阻人親近神、經歷神,罪使人無法進入永生。

在這個講求自由、多元的世代,人們不喜歡談罪;即使是罪行,也盡可能合理化,強調要尊重差異。但不談罪,難道罪就不存在嗎?有沒有罪,不是憑個人感覺論定,乃是審判官裁決;生命的審判官是上帝,無論世人願不願意接受,這是真理。

「病得醫治或罪得赦免,哪個重要?」看似問得莫名其妙,因為生理和心理互相影響,誰不希望病得醫治?然而,罪帶給人們的傷害,可能比疾病更嚴重,罪不單傷身體,也損傷心靈;罪不但毀壞此生,還左右未來⋯⋯

在馬太福音十八章提到,身子的眼或手腳若叫我犯罪跌倒,寧可剜出砍下丟掉,缺一隻手腳缺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完好的身體卻帶著罪,將受地獄永火的審判。

耶穌說:「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,乃是召罪人。」(17節)耶穌來,為世人的罪付上代價,使我們不再被罪轄制,不再作罪的奴僕。

在這動盪不安的時代,唯有勝過死亡權勢的耶穌是我的拯救,是我的安全感。「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」(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)感謝主,

祂雖統管萬有,卻不是高高在上,不食人間煙火,柔和謙卑的耶穌願意俯就卑微的你我,醫治每一個破碎受傷的心靈。

生命改變是最真實的見證
當眾人親眼看見癱子拿著褥子走回家去,都驚奇並且歸榮耀與神,因為他們從未見過這樣的事。但他們不知道的是,耶穌在癱子心中行了更偉大的神蹟,當耶穌對他說:「你的罪赦了」,此刻,必然有一個赦罪的平安進到癱子的心裡,他從此不必再活在罪疚中。

得到醫治的癱子可以起來行走,而長期癱瘓帶來的羞憤和無助,再也不能控告攻擊他;這是一個發生在內裡生命的神蹟,如果癱子不去親口見證,不會有人知道。

許多時候,我們期待外在的神蹟,好比這癱子祈求能行走,然而更多時候,神要我們呼求祂為我們成就內裡的神蹟:與神和好、與人和好、膽怯的變剛強、迷惘的有方向、失喪的被尋回、憂傷的得安慰⋯⋯外在的轉變能榮耀神,生命的改變卻是更大的神蹟,真實見證基督是那使無變有,叫人從死裡復活的主。

主啊!求祢赦免我的罪,醫治我屬靈的癱瘓。主啊!我感謝祢,因著十架的全備救恩,在基督裡,我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。我要聽祢的吩咐──丟棄褥子,那個錯誤依賴的安全感;我要聽祢的吩咐──「起來」,離開偽裝的舒適圈,勇敢向人傳揚基督,見證福音的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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