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6-27 好牧人

十誡第十講:不可貪戀他人一切所有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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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《出埃及記》20章17節 

人有個奇怪的心理,總覺得別人的比較好,自己的就不好。所以我們常常羨慕別人,怨嘆自己。耶穌曾說過一個葡萄園的故事:有些工人領到錢之後反而心生不滿,因為他們妒忌只做一小時卻能領一天工資的人。但他們是否願意像最後一批工人那樣,一大清早就在外面站一整天,直到下午五點才知道被雇用?恐怕也不樂意吧!

上帝頒布最後一個誡命,是要我們「不可貪戀人的房屋;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、僕婢、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(出20:17)」我們需要好好認識這條誡命帶給我們的意義,以及我們要學習的功課是什麼。

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,常常因為自己無法知足,也失去了感恩的心

「貪戀」這件事似乎不用人教,順著本性發展自然就會。更進一步探問,為什麼人會不自覺地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呢?以下兩個例證可知,會貪戀別人的房產或妻子,不是因為自己真的窮困或缺乏,而是因為心態問題—無法知足,失去感恩的心。

例證一:亞哈王貪戀他人的田產

亞哈王雖是一國之君,富有天下,還是貪戀平民老百姓拿伯的田產,巧取豪奪,不擇手段要奪過來。上帝為此宣布對亞哈嚴厲的審判:「我必使災禍臨到你,將你除盡。凡屬你的男丁,無論困住的、自由的,都從以色列中剪除。(王上21)。」

例證二:大衛王貪戀他人的妻子

很多人以為大衛與拔示巴之間只是犯姦淫的問題。但仔細想想,大衛在耶路撒冷稱王之前,他在希伯崙已經娶了七個太太:米甲、亞希暖、亞比該、瑪迦、哈及、亞比他、以格拉,而且育有六個兒子(撒下3:2-5)。這個家庭已經夠他忙了,更何況還要治理國家!但他竟然還是不滿足,會貪戀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!當大衛興致勃勃打聽她是誰的時候,人家已經明明白白地回報「他是以連的女兒,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。(撒下11:3)」,但是大衛還是想跟她發生關係,這很嚴重的問題。

值得留意的是,大衛後來雖然設計安排烏利亞戰死殉國,再把他的妻子拔示巴娶過來,並接連生了兩個兒子,一個新的家庭已經重新組成。而且寡婦是可以再嫁的,程序上也沒有問題。過了一千年之後,此事應該早有定論,馬太福音的作者還是稱呼拔示巴是「烏利亞的妻子」(太1:5),而非大衛的王妃。

要知道,聖經的作者往往代表上帝的立場,我們有理由相信雖然事過境遷,儘管拔示巴早已改嫁,烏利亞在人看來只是拔示巴的「前夫」,但是上帝還是認定拔示巴是烏利亞的妻子,而非大衛的王妃。只因大衛做的這些事,上帝一點也不認可。

可見,無論是亞哈王還是大衛王,他們貴為一國之君,還會貪戀別人的田產及妻子絕非自己有何缺乏,而是不懂得知足與感恩,否則他們光是數算神所供應的就很滿足了,豈有這心思打別人的主意?

上帝要我們尊重他人的所有權,因為我們也希望別人要這樣尊重我

正如不可殺人是要我們尊重他人的生命權,不可姦淫是要尊重他人的貞操權,不可偷盜是要尊重他人的財產權,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是要尊重他人的名譽權。那麼,不可貪戀他人一切所有的,是要我們尊重他人的「所有權」。

一個人還是牙牙學語的時候,他是分不清物品應該歸屬於何人,只知道都是自己的,只要喜歡就抓過來玩。漸漸長大之後,才開始區分你的還是我的。記得以前我們上小學的時候,都是兩個人坐在一起,桌面的中間一定用圓規深深的劃出一道界線,誰越線就是犯規,甚至還向老師告狀。

現在回頭再想想,雖覺得以前很幼稚,但這也點出一個不爭的事實:我們都希望自己的所有權得到尊重,還是小時候就這麼希望,這是必然的事。上帝不要我們貪戀他人一切所有的,就是要尊重他人的「所有權」,人家的東西再好也是人家的,不要貪戀。因為我們一定希望別人也要尊重我們的所有權,不要任意侵犯。

正如主耶穌說的:「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(太7:12)」

有人以為耶穌在這裡講的,跟孔子說的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」有雷同共通之處,但我們仔細比較,還是覺得兩者不能完全劃等號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只是消極性的禁止:凡是自已不喜歡的事,就不要做在別人身上;但是你願意人怎樣待你,你也要怎樣待人,卻是積極性的鼓勵:要主動為他人做些事,是你希望別人做在你身上的。

不要看自己沒有的,要常常看自己所擁有的,就能知足感恩

若問:要怎樣學習知足與感恩?有句話說的很好:「我不看自己沒有的,只看自己所擁有的。」一個人總是看別人有的自己卻沒有的,氣都會氣死,當然不可能知足,更無法感恩;要看自己所擁有的,才能知足與感恩。

曾有人問一位老牧師,基督徒吃飯為何要謝飯?天天吃飯有啥了不起,還要感恩上帝?他回答:有人想吃卻吃不到,有人有吃的卻不想吃,我有吃的想吃還能吃,當然要感謝上帝!你用感恩的心好好吃飯,珍惜你所擁有的,那頓飯應該也吃得很香吧!

上帝有段話教導我們要學習知足:「然而,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;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,也不能帶什麼去。只要有衣有食,就當知足。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,就陷在迷惑、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,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。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,追求公義、敬虔、信心、愛心、忍耐、溫柔。(提前6:6-11)」

上帝提醒我們,當初我們來到這世上,可是什麼東西都沒有帶來,大家都是從零開始,所以有什麼就要感恩,因為那都是上帝的賞賜。衣能蔽體取暖,食能果腹維生,只要有衣有食可以維持生活所需,就當知足,這是提醒我們要過簡樸生活,物質慾望不要太高。有多的心思不要花在貪財,膨脹自己的物質慾望,那是個無底洞,永遠填不滿的,而是應當多多操練敬虔,追求公義、敬虔、信心、愛心、忍耐、溫柔,這些都是上帝看重的德行。

若還是覺得不滿足,要以正當合法的途徑賺取,也要謙卑倚靠神

當然,我們要懂得知足感恩,並非不思進取。我們若對現狀還是有所不滿足,當然可以努力改進,但是要走正當合法的途徑,過程當中也要謙卑倚靠神。聖經說:「凡敬畏耶和華、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!你要吃勞碌得來的;你要享福,事情順利。(詩128:1-2)」這裡說的吃勞碌得來的,就要憑自己的努力去賺!這在上帝來看是一種福分,非常美好。聖經又說:「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,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,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,像今日一樣。(申8:18)」不要總覺得能得貨財都是自己的功勞,農夫雖然要勞力耕種,但若沒有肥沃的土地,充足的陽光與雨水,或是遇到颱風、地震或蝗蟲過境,都是成不了事,這些都要仰賴上帝的恩典與眷顧。所以上帝教導我們要謙卑倚靠祂,並且藉著感恩奉獻記念造我們的主。

綜上所述,亞哈王是一國之君,富有天下,卻貪圖別人的田產;大衛王娶了七個太太,卻還是貪戀別人的妻子,可見慾壑難填,人的慾望是永無止境。上帝給我們最後一個誡命,不要貪戀他人一切所有的,就需要時時儆醒,懂得克制自己的貪慾,並且知足感恩,這是我們一生之久都要學習的功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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