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經文:新約《使徒行傳》5:1-11。
聖經裡的小人物不見得全都是積極正面,其中也有負面的例證,同樣值得我們反省。
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很多教會喜歡提倡「奉獻越多,上帝給你的祝福就愈多」,其實從來沒有這回事。奉獻的多寡,跟上帝的祝福或恩典並沒有對價關係存在。不過亞拿尼亞與撒非喇此處的「奉獻」,卻讓我們看見一件更重要的事:奉獻態度出了問題,嚴重的話會因此致命!會遭來上帝嚴厲的審判!
正所謂人命關天,這件事實在值得我們好好思想。
奉獻是自己跟神的關係,不必也不可跟他人比較,一比較就會出問題
一個名叫亞拿尼亞的人與妻子撒非喇也把田產賣了。他私自留下一部分錢,然後把其餘的拿去交給使徒,這件事他妻子也知道。彼得說:「亞拿尼亞,你為什麼讓撒旦充滿你的心,欺騙聖靈,私自留下一些賣地的錢呢?田產沒有賣的時候屬於你,即使賣了,賣地的錢也由你支配。你怎麼做出這種事呢?你不是欺騙人,你是欺騙上帝!」亞拿尼亞聽見這話,當場倒地而死。(徒5:1-5當代譯本)
這段經文讀來讓人非常驚悚,教會收奉獻OK啊,更何況有人是賣了田產要奉獻,竟然會發生奉獻者當場倒地而死,被上帝擊殺的悲劇!翻閱兩千年來的教會歷史,除了此處,還有其他教會發生這樣的事嗎?
乍看之下,或許誤以為亞拿尼亞是因為沒有把賣田產的錢全部拿出來,私下留下一些錢,所以遭到教會領袖彼得的質問,還有上帝的刑罰。但細繹彼得的指控,一連三次提到他們欺騙。可見彼得是指控他們欺騙上帝,而非沒有奉獻全部賣房產的錢—明明他們有留下一些錢,卻對外宣稱:賣田產的價銀全都奉獻出來了!
問題是,奉獻明明是自己跟上帝的事,為何要欺瞞大家?為何要宣稱他們「也」把田產賣了全部都拿出來奉獻呢?原來這跟當時整個教會的氛圍有關係。
當時整個教會的氛圍,向心力極強,大家都天天一起聚會,非常彼此相愛,至於聚會的相關開銷及花用,大家不約而同賣了田產奉獻,凡物公用!「當時所有信徒都同心合意,共用所有的東西,沒有人說他的財物只屬於自己…信徒都一無所缺,因為大家賣掉房屋田產,把所得的錢交給使徒,照各人的需要分配給各人。(徒4:32-35)」可見,亞拿尼亞與妻子撒非喇在教會聚會,他們花用的,也是使用大家賣了田產所奉獻出來的錢。
當然,總是享用別人奉獻的資源,自己不奉獻也不好意思;但要跟大家一樣把田產賣了全都拿出來奉獻,又覺得辦不到。於是,他們就私下想出這個餿主意:對外宣稱是賣了田產全都奉獻給大家用,跟大家一樣愛主,私底下仍為自己留下一些錢。
彼得是心裡有聖靈的人,不是有收錢就好,既然洞察他們動機不正,所以才有以上的質問。可惜他們仍不改口,堅稱全部都奉獻了,為了沽名釣譽而執意欺騙,隨即招來上帝嚴厲的刑罰。
我們對於信仰的態度要非常誠實,帶了面具來教會跟大家見面是非常痛苦的事。亞拿尼亞與撒非喇若發現自己不能跟大家一樣甘心樂意地奉獻,願意跟彼得誠實交代,或誠實地來到上帝面前禱告及反省:別人可以這樣甘心樂意奉獻,為何我卻沒有辦法?懇求上帝鑒察他們的心,謙卑呼求上帝的憐憫,上帝會幫助他們的,因為神是喜愛內裡誠實的人(詩51:6)。
但他們與他人比較之下,決定用騙的,上帝就沒辦法容忍了。
我們奉獻的心若非出於甘心樂意,不是被主的愛激勵,也不是被主的恩典摸著,而是因為「比較」,不奉獻怕不好意思,怕別人講話,或擔心自己沒面子,這一比較就出問題了!基於毒樹果理論,生了毒根的樹,結出來的果子也必定有問題。
心態有問題的奉獻,無論奉獻再多金錢,也無法討神喜悅。
奉獻的對象是獻給上帝的,所以奉獻態度的不誠實,等同於欺哄神
彼得說:「亞拿尼亞,你為什麼讓撒旦充滿你的心,欺騙聖靈,私自留下一些賣地的錢呢?…你不是欺騙人,你是欺騙上帝!」(徒5:3-4)
雖然問話的是彼得,亞拿尼亞也是在回答彼得的質問,但是彼得卻告訴他這謊話不是欺騙人,而是欺騙上帝。這倒不是說,彼得自抬身價自比為神,而是告訴我們一件嚴肅的事情,奉獻的對象是獻給上帝的,奉獻態度的不誠實,等同於欺哄神。
人能夠騙得過上帝嗎?當然不能!若發問卷,問問基督徒是否認為自己可以騙得過上帝?想必沒人敢說可以。問題是,即使認為自己不能騙得了上帝,也不可以騙上帝,那為什麼還是要說謊呢?
只能說,這就是人的罪性使然。即使信了主來到教會,我們的罪性依然存在。
上帝看不到也摸不到,有時罪惡的權勢一發動,真會使我們有意無意忘了上帝的存在,任憑自己的罪性妄為而不顧其他。但其後上帝的審判還是讓我們知道,人說的做的一切,都要向上帝負責。
神是輕慢不得的,凡是蓄意欺哄神的,必會遭致上帝嚴厲的審判
亞拿尼亞與妻子撒非喇接連倒地而亡,連後事都來不及交代,相信很多人都覺得上帝太過嚴厲。但刑罰之前,上帝有沒有給他們機會呢?
有的!亞拿尼亞與撒非喇,彼得在宣布刑罰之前,都個別給過他們機會,問他們奉獻的事怎麼說,他們可以選擇誠實回答,有就有,沒有就沒有,只是他們仍是執意欺騙。
任何人知道自己被騙都是氣呼呼的。古代封建帝王時期有所謂「欺君之罪」,帝王知道自己被臣下欺瞞都是開刀問斬,我們的神何等可敬可畏,又怎能對祂大不敬?
所以聖經這樣警告我們:「不要自欺,神是輕慢不得的。人種的是什麼,收的也是什麼。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;順著聖靈撒種的,必從聖靈收永生。」(加6:7-8) 亞拿尼亞與撒非喇的案例足以讓我們警惕,凡是蓄意欺哄神的,神必審問,必會遭致上帝嚴厲的審判。
或有人問現在教會有這麼多亂七八糟的事,怎麼個個都活得好好的,也沒倒地而死?要知道基督還沒降臨,末後的審判還沒來,有人以為祂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,因祂不願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(彼後3:9)。將來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(彼前4:17);至於審判的標準,正如亞拿尼亞所遭遇的一樣,引以為戒。
奉獻的態度遠比額度還重要,每次的奉獻請務必認真省察自己的態度
亞拿尼亞夫婦是賣了田產要奉獻,結果卻雙雙斃命,另一個反差很大的案例是,有個窮寡婦投進兩個小錢,卻被耶穌大大稱讚。理由是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;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捐項裡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路21:3-4)
兩相參照,我們不難得到一個重要的結論:奉獻的「態度」遠比「額度」還重要。我們來到神的面前以怎樣的態度奉獻,遠比奉獻多少錢,更值得省思。因此每次的奉獻,請務必認真省察自己的心態(是出於甘心樂意的心要感謝神?還是因為比較或其他?)。
總之,有人投了兩個小錢,卻被耶穌大大稱讚;有人賣了田產要奉獻,卻當場死於非命。我們在奉獻的事情上,請務須謹記:「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」(箴3:9)。要尊榮神!要按著祂當受的敬畏去敬畏祂,不要冒犯祂的聖潔,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(申4:24;來12:2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