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1-22 好牧人

主耶穌比喻之二十一:兩個債務人的比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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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張慧康(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)

經文:路加福音7章:36-50節

人似乎都有個通病:喜歡議論別人較少反省自己。耶穌透過這兩個債務人的比喻,希望我們知道:在上帝來看,其實我們都是債務人—欠上帝債的人,此生再怎麼努力都無力償還。至於為何有人喜歡議論別人是罪人,不怎麼愛上帝,有人卻為自己的罪悲哀哭泣,又非常虔敬地熱愛上帝?關鍵在於他自己是否真知道,他是深深經歷上帝赦免之恩的人?

人世間有一種哭泣是很好的,就是為自己所犯的罪感到憂傷痛悔

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;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。那城裡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,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他的腳哭,眼淚溼了耶穌的腳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,把香膏抹上。(36-38節)

一般我們都認為哭泣悲哀是負面情緒。但聖經卻認為人世間有一種哭泣非常好,難能可貴,給予正面評價,有此哭泣悲哀者,堪稱是有福之人—為自己生平所犯的罪感到悲哀哭泣。耶穌說:「哀慟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(太5:4)」大衛也說:「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(詩51:17)」保羅認為這種為自己所犯的罪感到懊悔,是一種沒有後悔的懊悔。為何你絕對不會後悔?因為那會引你更靠近上帝以致得救(林後7:10)。

這位女人從頭到尾不發一語,但藉著路加的觀察,讓我們看見她為自己過去所犯的罪感到悲哀,一直在哭泣,甚至淚水都滴濕了耶穌的腳。沒錯,城裡的人都知道她是個罪婦,她可能是個妓女犯了姦淫,她沒有為自己的罪辯駁什麼,但也沒因此選擇神隱或自殺。她知道耶穌在這裡,不顧眾人的眼光鼓起勇氣來找祂,為要到祂面前尋求祂的憐憫與赦免。

或許這個女人前面很多事都做錯了,但她此時為自己的罪所做的反應,卻值得效法!

當我們議論別人是罪人時,通常也忘記自己是虧欠上帝的罪人

請耶穌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事,心裡說:「這人若是先知,必知道摸他的是誰,是個怎樣的女人,乃是個罪人。」這位出錢請客的法利賽人看見這位罪婦竟然親近耶穌,心裏不禁搖頭。他認為耶穌應該不是先知,若是先知,怎麼可能讓這污穢的罪婦接近?但他似乎忘記了一件事:他自己不也是罪人嗎?耶穌不也一樣與他一同坐席吃飯?

先知拿單曾經當著大衛王的面講了一個故事,說有位富戶怎樣鴨霸欺壓窮困者,他聽了義憤填膺地說:「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行這事的人該死!他必償還羊羔四倍;因為他行這事,沒有憐恤的心。」沒想到拿單話鋒一轉直言:「你就是那人!」(撒下11章)

的確,我們議論別人的時候都是振振有詞,冠冕堂皇,似乎忘記自己也是罪人,這是我們的通病,值得警醒。法利賽人常被耶穌不假辭色地指責(太23章),這次也是一樣,他們都喜歡議論他人是罪人,忘了自己其實也是虧欠上帝的罪人。

不覺得自己有罪的人,也無法經歷上帝的赦罪之恩

正所謂「見賢思齊焉,見不賢而內自省也」。此時法利賽人西門的表現,不禁讓我們省思:他本是宴請耶穌的主人,但在這故事裡,彷彿被邊緣化了,成為耶穌救恩之外的人!究其因,因為他不覺得自己有罪,所以無法經歷神無價的赦罪之恩。的確,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,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一個不覺得自己有罪的人,自然無法經歷上帝的赦罪之恩。

一個人對上帝的愛有多少,關鍵在於他對上帝的恩免經歷了多少

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,便對西門說:「你看見這女人嗎?我進了你的家,你沒有給我水洗腳;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,用頭髮擦乾。你沒有與我親嘴;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的用嘴親我的腳。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;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。所以我告訴你,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他的愛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的愛就少。」(44-47節)

耶穌透過這故事無疑告訴我們一件事:一個人對上帝的愛有多少,關鍵在於他對上帝的恩免經歷了多少。這兩個債務人一樣都是無力償還,但積欠五十兩銀子的,比起只欠五兩銀子,自然對債主更加感恩戴德。問題是,在我們內心深處,是覺得自己欠上帝不過五兩銀子,還是積欠五十兩銀子呢?這個答案沒有一定,隨時可做「滾動式調整」,因為跟我們自己認識主有多深很有關係。

認識主愈久,愈是被聖潔主施恩光照,便更加看清楚自己污穢的本相。彼得遇見主便說:「主啊!離開我,我是個罪人」。保羅信主幾十年到最後,竟說自己在罪人中是個罪魁。儘管我們看保羅應當享有很多光環與讚譽,但他卻不這麼看自己。

「所以我告訴你,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,因為他的愛多;但那赦免少的,他的愛就少。」似乎以為他許多的罪得赦免是因為她愛很多,但這與耶穌其後說「你的信救了你」並不符合,我們罪得赦免是在於能信靠主,並不在於行為。

其他譯本是「我告訴你,她所表示深厚的愛證明了她許許多多的罪都已經蒙赦免。那少得赦免的,所表示的愛也少。」這讓我們較能理解。我們罪被赦免是可以證明出來的,就在於我們能否對主有那深切的愛?很多人認為信仰是各人內心的事,證明出來給別人看重要嗎?當然重要!因為耶穌也說,要怎麼讓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?在於我們有無彼此相愛的心 (約13:35) !一個基督徒的信仰若只是講講而已,其他什麼都不能證明出來,那也沒用。

我們應當省察自己經歷多少上帝的恩免?上帝赦罪的平安就要臨到我們

於是對那女人說:「你的罪赦免了。」同席的人心裡說:「這是什麼人,竟赦免人的罪呢?」耶穌對那女人說:「你的信救了你;平平安安的回去吧!」(48-50節)

耶穌講完的時候,只有對那婦人說:「你的罪赦免了…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」同席的人看了議論紛紛,耶穌卻不予理會。可見,很多人與耶穌坐席一同吃喝,至終卻與祂擦身而過,唯有那婦人深深經歷主的赦罪與平安。我們是否能從這故事得到啟發:你,是祂擦身而過,還是真能遇見祂,深深經歷祂的赦罪之愛呢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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